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中烟香原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香原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批复》(中烟办〔2024〕105号)、《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香原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调整的批复》(中烟办〔2025〕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4810.38万元,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30847.46平方米,其中,新建糖料调配联合工房12355平方米(包括糖料调配车间4380平方米,丙类库7975平方米)、香料提取厂房4059平方米、香料调配厂房3174.60平方米、1号甲类库1812.78平方米、2号甲类库1812.78平方米、科研及管理后勤用房4625平方米、5号门70平方米、物流管控门30平方米、变配电所707.31平方米、动力站房1384.11平方米、污水预处理站474.88平方米、工业垃圾站342平方米、酒精泵棚、初期雨水池、消防事故应急池、废水处理池等建构筑物。
2.2 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红塔集团玉溪卷烟厂5号门东侧位置。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总工期为42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此工期为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日起至完成全部工程内容,且通过初验之日止。本工期包含国家及云南省规定的节假日及公众假日。开工后,因招标人原因和恶劣天气及不可抗力导致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天数不计入工期(经招标人、监理人、中标人共同签认确定的)。
2.3.1 分段工期要求:
(1)自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日期后110日历天内完成糖料调配联合厂房主体结构部分的地基及基础工程;
(2)自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日期后200日历天内完成香料提取厂房的单体主体结构封顶,具备工艺设备进场施工条件;
(3)自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日期后240日历天内完成糖料调配联合厂房(仅针对糖料调配车间)、香料调配厂房的单体主体结构封顶,具备工艺设备进场施工条件;
(4)自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日期后270日历天内完成变配电所、动力站房、污水预处理站的单体主体结构封顶,具备工艺设备进场施工条件;
(5)自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日期后300日历天内完成科研及管理后勤用房的单体主体结构封顶,具备装饰装修进场施工条件。
2.4 质量要求:工程符合设计、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行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有关技术强制性条文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同时满足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合同、工程量清单等要求,并确保通过各级相关部门的验收。执行的国家标准及指导规范均以现行的最新版本为准。
2.5 招标范围:
新建糖料调配联合工房(包括:糖料调配车间、丙类库)、香料提取厂房、香料调配厂房、1号甲类库、2号甲类库、酒精泵棚、科研及管理后勤用房、5号门、物流管控门、变配电所、动力站房、污水预处理站、初期雨水池、消防事故应急池、废水处理池、工业垃圾站的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电梯工程、通风及防排烟工程、室外综合管沟、管线、道路、广场、围墙、***平台及其基础等内容。部分主要建筑简介如下:
2.5.1 香料提取厂房为甲类单层厂房,主要功能为香料提取车间,建筑面积4059平方米,建筑规划高度20.8m。建筑主体结构形式为框排架/网架结构及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合理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8度,网架最大跨度约42m。基础形式为柱下独立基础,持力层为④1全风化板岩层,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k=180kPa。
2.5.2 香料调配厂房为甲类单层厂房,主要功能为香料调配车间,建筑面积3174.60平方米,建筑规划高度22.8m。建筑主体结构形式为框排架/网架结构及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合理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8度,网架最大跨度约33m。基础形式为柱下独立基础,持力层为④1全风化板岩层,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k=180kPa。
2.5.3 糖料调配联合工房,主要功能为糖料调配车间及其辅助用房和丙类多层仓库,用于储存生产用原料与成品,建筑面积12355平方米(包括:糖料调配车间4380平方米,丙类库7975平方米),建筑规划高度25.5m。结构形式为框排架/网架结构及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合理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8度,网架最大跨度约36m。基础形式为长螺旋钻孔压灌桩基础,持力层为:④1全风化板岩、④2强风化板岩,设计桩长14m-27m。
2.5.4 科研及管理后勤用房,主要功能为办公室、会议室、中控室、检测室等,建筑面积4625平方米,建筑规划高度22.45m,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合理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8度。基础形式为长螺旋钻孔压灌桩基础,持力层为:④1全风化板岩、④2强风化板岩,设计桩长12m-36m。
2.5.5 项目定位为其他烟草制品,基于项目产品特性,项目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云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四区分离技术指导意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及施工。
上述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阶段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提供有效期内的上述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3 企业业绩要求:
业绩个数不小于1个,竣工时间不早于2021年1月1日,业绩内容为申请人已完成的工业建筑工程,该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0万元的施工业绩。
注:(1)工业建筑工程指根据《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规定:工业建筑工程可分为厂房(机房、车间)、仓库、辅助附属设施等。
(2)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城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页截图和施工许可证。
“***平台”网页截图应体现项目的主要信息详情(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时间)。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时间以“***平台”的数据为准(数据查询时间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平台”竣工验收时间显示不完整的,申请人提供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其他能够证明竣工验收合格的法定材料之一,以所提供材料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施工许可证应体现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以施工许可证载明的合同金额为准。
(3)申请人应对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业绩进行核查。若发现提供虚假业绩,取消其资格预审申请资格。
3.4 财务要求:
3.4.1 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状态(提供申请人资格承诺书)。
3.4.2 申请人提供2023年度至2025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报告意见类型中不能有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注:若新成立的企业,应提供成立后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3.5 人员要求:
3.5.1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注册在申请人单位,提供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复印件;
(2)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承诺。
3.5.2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业绩个数不小于1个,竣工时间不早于2021年1月1日,业绩内容为申请人已完成的工业建筑工程,该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0万元的施工业绩。
注:(1)工业建筑工程指根据《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规定:工业建筑工程可分为厂房(机房、车间)、仓库、辅助附属设施等;
(2)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城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页截图和施工许可证。
“***平台”网页截图应体现项目的主要信息详情(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时间、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时间、项目负责人姓名以“***平台”的数据为准(数据查询时间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平台”竣工验收时间显示不完整的,申请人提供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其他能够证明竣工验收合格的法定材料之一,以所提供材料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施工许可证应体现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以施工许可证载明的合同金额为准。
(3)申请人应对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业绩进行核查。若发现提供虚假业绩,取消其资格预审申请资格。
3.5.3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提供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的承诺。
3.5.4 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配备2人及以上的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
3.5.5 其他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资格要求:需满足《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表中所有人员必须是申请人单位职工,并提供自2026年3月1日至申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所在月份任意连续3个月在申请人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如为新成立的单位或在申请人单位入职时间不足三个月的职工,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为在申请人单位缴纳)。
3.6 信誉要求:
3.6.1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3.6.2 未被“***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3 根据《****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3.6.4 申请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5 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6.6 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6.7 申***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
3.6.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9 申请人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3.7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3个且不超过15个(含15个),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评分。
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超过15个时,审查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15个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优先顺序进行推荐。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请于2026年9月18日17时00分至2026年9月2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网选择“玉溪市”***平台,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资料(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此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唯一途径。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 网上上传:***网选择“玉溪市”***平台,申请人须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根据拟参与的项目,***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网上上传操作。申请人可自行打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回执”。申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3 其他要求:
6.3.1 ***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申***网选择“玉溪市”,按照《***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1小时,若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再进入评审阶段。因系统、***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统一提出异议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6.3.2 到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后已解密的申请人不足三家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20-****3119。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平台”“***网”“***网站”“***平台”上发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大道****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877-***85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高****楼
联系人:谭紫阳(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0871-****9097
电子邮件:/
行政监督单位: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监督电话:0877-***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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