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宁夏中卫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3、项目编号:NXZR(ZC)-2026-047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元):0。
6、最高限价(如有):0元。
7、采购需求:
一标段:米面油(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二标段:蔬菜、瓜果、鲜肉、禽蛋类(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三标段:蔬菜、瓜果、鲜肉、禽蛋类(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四标段:调味、冷冻食品、渔粉特殊加盟调料、杂粮类等(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五标段:调味、冷冻食品、杂粮类等(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六标段:预包装食品类(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学年(两学期)。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4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5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2.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4.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2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备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5.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对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备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5.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备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5.4.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5.5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5.6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智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花园三期8#****楼、209)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3日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将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后和营业执照一起加盖公章送至代理公司或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nx****@****.com邮箱后领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7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地点:宁夏智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花园三期8#****楼)
五、开启:
时间:2026年7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智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花园三期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平台、***平台、***网同时发布。
2.请各***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3.代理费收费标准:经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协商,本项目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费金额:一标段¥1500.00元,二标段¥1500.00元,三标段¥1500.00元,四标段¥1500.00元,五标段¥1500.00元,六标段¥1500.00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中卫中学
联系人:杜老师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0955-***5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智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许晓静、石静、常军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花园三期8#****楼、209
联系方式:0955-***6835、132****8185
代理机构:宁夏智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6日
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宁夏中卫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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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2676/tOqDap8BLRKCxEZfMOp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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