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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分干渠(汪廷珍路至刘伶台路)整治工程

15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江苏 - 淮安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红桥分干渠(汪廷珍路至刘伶台路)整治工程
省份/直辖市 江苏 所属地区 淮安市
采购单位 淮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合同协议书

淮安市宏信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红桥分干渠(汪廷珍路至刘伶台路)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接受江苏淮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红桥分干渠(汪廷珍路至刘伶台路)整治工程标段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合同协议书(包括合同备忘录及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及其补充答疑文件;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条款;

(8)图纸;

(9)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10)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壹拾陆万壹仟玖佰柒拾壹元陆分(¥13161971.06),其中不含税价为12075202.81元,增值税税额为1086768.25元。

4. 承包人项目经理:李岩。

5.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施工范围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总工期为120天。

9.本协议书一式 陆 份,合同双方各执 叁 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盖单位章) 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2026 年09月08日 2026 年09月08日

工程施工合同(扫描件)-红桥分干渠(汪廷珍路至刘伶台路)整治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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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27/dUT5o6ABni4p5U9XhV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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