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中溢集团(吉林)石墨制品有限公司石墨制品机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5日-2026年9月16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2****03;通讯地址:****中心****楼
一、项目名称:中溢集团(吉林)石墨制品有限公司石墨制品机械加工项目
二、建设地点:吉林柳河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区大健康产业园(标准厂房)B区
三、建设单位:中溢集团(吉林)石墨制品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吉林省天成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中溢集团(吉林)石墨制品有限公司石墨制品机械加工项目 ,租赁吉林柳河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区大健康产业园B区(标准化厂房)及附属设施,占地面积53622.59㎡,新增大健康产业园B区东侧空地,占地30739.95㎡,总占地面积84362.54㎡,项目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无焙烧、石墨化、浸渍等高污染热工工序。主要建设机加工储运车间、机修车间、车间辅房等。主要建设内容:一条95700(t/a)石墨质箱板生产线;一条75000(t/a)石墨质立柱生产线;一条40000(t/a)石墨方电极生产线;一条63000(t/a)石墨质坩埚生产线;一条6300(t/a)高纯石墨匣钵生产线;一条20000(t/a)石墨异形件生产线。年产机械加工石墨制品30(t/a),项目总投资:264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3.35%。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1、***网,经柳河县污水处理厂达到标准后排入一统河。
2、机加工生产车间废气经集气收集、除尘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放标准要求后,分别经26m((DA028-DA028)高烟囱排放;要采取密闭库房、减低装卸高度、洒水降尘等措施,确保达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要选择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布袋收集由厂家回收;除尘灰收集后暂存于封闭式固废暂存间,由碳素制品厂家回收处理;边角料堆放于原料成品仓库,统一收集外售碳素企业回收再加工;石墨屑集中收集贮存,由碳素制品厂家回收;废润滑油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含油抹布及手套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处置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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