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吉林省辽源市 2024年东山公园 水溪防洪排涝建设项目 报告表 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7-***6525(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街****号
邮政编码:136200
项目名称: 吉林省辽源市 2024年东山公园 水溪防洪排涝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辽源市西安区内 (辽源市古仙河沿岸,北至古仙河穿越辽源市区东山的水洞入口,南至东山路)。
建设单位: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 长春市中科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洞进口段维修 1.06hm 2 、水洞出口段维修 8.13hm 2 、道路 2560m 2 、生态透水步道 1570m 2 、跌水两座、生态修复种植 7.77hm 2 、栽种灌木乔木 28312株。项目不涉及穿越工程,不设置商混搅拌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 加强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 , 生活污水排入市政公共卫生间内,防止废水污染水体。
(二) 加强施工期扬尘、粉尘污染防治,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不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禁止大风天气作业,防止扬尘污染。
( 三) 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可能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要远离居民设置并采取 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 确保 场界噪声值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禁止夜间(晚 22:00时-早6:00时)施工。
(四) 加强生态保护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控制作业带宽度,缩短作业及占用时间,一旦施工完毕,及时覆土,尽早进行绿化栽植。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全部用于建设区域平整场地 ; 水洞清淤底泥用于辽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综合利用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垃圾及其他废弃物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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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2971/xSKTyY0BBmDIFG2A8IN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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