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供水设施优化改造(2026年)(项目名称)监理(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WXS202604001-X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供水设施优化改造(2026年)(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无锡市供水设施优化改造(2026年)) 锡数投备[2026]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 自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长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监理
2.2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无锡市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梁溪区、新吴区
2.3 工程类型: 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无锡市供水设施优化改造(2026年)建设内容分为两部分:***网优化改造9844米,管径为DN20-DN500;****小区***网优化改造149004米,管径为DN50-DN200。***网增设监测装置。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约4564.366132万元。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 68.47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内容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
2.7 监理服务期: 400 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8.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2.8.2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3.2 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 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 否(是否要求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 。
☑3.4.2其他: ①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其他要求:在投标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具备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6年6月-2026年8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年6月-2026年8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②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第35号,监理机构人员总数(含总监)不少于5人, 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招标人要求分阶段到岗。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人员,不得有其他外聘人员,须提供岗位证书扫描件、劳动合同扫描件、本企业为其所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6年6月-2026年8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年6月-2026年8月的缴费证明)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如果监理工程师在换证,提供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换证接受材料。监理机构人员各专业工程施工时必须常驻现场,一经备案确认原则上不予变更。
3.5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16时30分 至 2026年09月20日23时59分 。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平台”是指: ***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平台、***网 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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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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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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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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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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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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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路****号A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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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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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号****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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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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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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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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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敦、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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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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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9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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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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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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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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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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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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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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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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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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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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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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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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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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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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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0-****2755
10.3 异议渠道
***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评标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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