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扬州市邗江区农业农村局的委托,江苏远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其2026年度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重新采购)(JSYRFC2026017号)实施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2026年度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重新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发送至邮箱并与代理机构人员确认(邮箱:__****@****.com,联系人:臧雪莲,电话:136****2469)或交到代理机构。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17:3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并于2026年10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YRFC2026017号
2、项目名称:2026年度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重新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约11.42万元(监理费按直接工程合同价约705万元705*1.62%=11.42万元)
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按费率报价,监理取费系数限价 1.62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2026年度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扬寿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所有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09月15日,计划竣工时间:2027年12月31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6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7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9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中无须提供)。
1.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注:享受国家政策缓缴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总监在手工程情况符合扬建工(2014)8 号文件规定、扬建管(2020)1 号文规定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供应商任命(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18日至 2026年9月24日 (北京时间)
2、方式: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格式自拟)并按要求发送至邮箱并与代理机构人员确认(邮箱:__****@****.com,联系人:臧雪莲,电话:136****2469)或交到代理机构。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17:3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网站”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远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北路中石化南侧邗文化博物馆1号院)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10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远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北路中石化南侧邗文化博物馆1号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7.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为纸质标书正本盖章原件扫描版,PDF格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或单独密封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3本次磋商保证金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7.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5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邗江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吕金华
联系电话:0514-****2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远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北路中石化南侧邗文化博物馆1号院
联系人:臧雪莲
联系方式:136****2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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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3005/mA6csqABLRKCxEZff3t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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