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1日至9月3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14日—2026年9月2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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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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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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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环审〔2026〕76号 |
淄博捷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20000吨再生胶项目(重新报批) |
淄环审2026-76号 淄博捷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再生胶项目(重新报批)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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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环审〔2026〕77号 |
山东大亚海洋装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年产2.3万吨海工装备关键部件及结构件项目 |
淄环审2026-77号 山东大亚海洋装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年产2.3万吨海工装备关键部件及结构件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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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环审〔2026〕78号 |
****中心 |
G341黄****城界段改建工程 |
淄环审2026-78号 G341黄****城界段改建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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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3037/U0IQjqABni4p5U9XegI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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