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21日,我局对济南市南部山区川道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南山生态环境报告表〔2026〕(3)号。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月21日-2026年4月29日(7个工作日)。环评文件将于公示期后撤销,如有需要,请自行保存。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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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50113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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