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现将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郑州市)第三批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受理和拟审批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4日—2025年10月8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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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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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郑州市****中心 |
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郑州市)第三批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新郑市 |
郑州大学环境技术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2853.88万元,共包括三段防洪提升治理工程,分别为新郑市暖泉沟段、新郑市郜庄沟至庙后李沟右岸排水工程及郑州中原路至须水河段右岸排水工程,治理长度共3226.67m,****道****.67m,****道****m;重建桥梁1座、新建涵洞1座。 |
施工期: 1、废气:①施工及道路扬尘: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控制措施;设置围挡、配备喷淋系统、采取洒水、覆盖等防尘措施;***网布或不透水的隔尘布完全遮盖抑尘;施工现场设专人清扫保洁,使用洒水设备定时洒水降尘,确保场容场貌整洁;弃土及垃圾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等措施。②施工机械废气及运输车辆尾气:施工现场的机械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燃油;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辆均采用新能源车辆;加强对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实施在用车排放监测与强制维护(I/M)制度;做好施工现场的交通组织,避免因施工造成的交通阻塞;对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定期检修与保养,及时清洗、维修。③清淤恶臭:添加除臭剂、遮盖、及时清运。 2、废水:①基坑排水:在沉淀池静置沉淀后用于周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②混凝土养护废水:混凝土废水排放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混凝土养护;沉淀池设置在桥梁混凝土养护的周边,沉淀污泥定期清理后与施工弃土一起运至市政消纳场。③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车辆冲洗或洒水降尘,全部回用,不外排。④生活污水:每个工区设置一座化粪池处理施工区生活污水,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由罐车定期抽走处理。 3、噪声:①选用低噪声的先进机械,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定期维护和保养;②严格控制施工时间,晚22:00-早06:00禁止施工。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建立临时围挡等;③改善施工人员的作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夯实机等高噪声机械现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噪声防护物品,严格限制高噪声设备操作人员的连续工作时间。 4、固废:①生活垃圾需进行统一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②建筑垃圾、工程弃方及干淤泥运至指定市政消纳场;③施工废料收集后,集中处理;④施工过程产生的泥浆经沉淀池沉淀后,泥浆外运至市政消纳场处理。 5、生态:施工期间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越界施工,尽量减小施工活动区域,对因施工而遭到破坏的植物,在施工完毕后应进行补偿;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方式,减少对动物的影响。并避免在夜间施工;施工场地要安排合理,布局紧凑,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重点施工区域和主要影响区域增加巡护频率等。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
无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中心(****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 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郑州市)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 告知承诺申请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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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3056/mExn0qABni4p5U9XRh0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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