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廉江市河唇镇畜禽粪****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9月15日至2026年09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廉江大道北56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邮编:524400
联系电话:0759-***193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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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廉江市河唇镇畜禽粪****中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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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湛江市廉江市河唇镇政府茶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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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廉江市河唇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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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纳污范围为河唇镇的养殖场户,设计粪污处理规模为250立方米/天。处理后的污水暂存氧化塘,经罐车拉运至消纳地,回用于周边牧草灌溉;粪渣交由有资质的有机肥厂制肥;经压滤脱水后含水率为55% 的污泥交由有能力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理。项目总投资3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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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广东碳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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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禽畜粪污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集水井、中转池、厌氧池等建(构)筑物加盖板密封。污泥脱水区、污泥存放区域,通过整室密闭负压抽风方式收集废气;收集的废气引至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加强通风设施及厂区周边绿化,减轻无组织恶臭对周边的影响。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包括禽畜粪污废水和生活污水。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经固液分离后的禽畜粪污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作物标准标后,排入氧化塘暂存,通过罐车拉运至消纳地,全部回用于周边牧草灌溉,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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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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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3123/5QxtpKABLRKCxEZfMR8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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