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诚立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9月23日至2026年09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神湾镇神湾大道北4号,邮编:528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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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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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山市诚立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搬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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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广东****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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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中山市诚立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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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拟建于中****街****号B栋,用地面积1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400平方米。搬迁后项目主要从事普通砂浆、成品干砂、薄层砂浆的生产,年产普通砂浆179824.98吨、成品干砂74999.25吨和薄层砂浆1700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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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中山市博宏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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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道排入中山市神湾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深度处理达标排放;堆场和厂区洒水用水全部蒸发,无废水产生;初期雨水、道路和露天区地面冲洗废水和车辆轮胎过水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道路、露天区地面冲洗用水、堆场内和厂区洒水和轮胎过水用水,不外排。2、废气:烘干、制砂破碎、制砂筛分废气和低氮燃烧废气经管道直接收集后进入耐高温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砾石装卸、砾石上料、建筑垃圾装卸、建筑垃圾上料、不合格产品上料过程产生废气,通过喷雾装置抑尘后废气无组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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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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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3124/BBIgzKABLRKCxEZfkVh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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