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瑞朗照明有限公司年生产灯饰配件420万件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9月18日至2026年09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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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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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山市瑞朗照明有限公司年生产灯饰配件420万件改扩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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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广东中****路****号首层第3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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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中山市瑞朗照明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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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该改扩建项目位于中山****路****号首层第3 卡(东经113度14分12.725秒,北纬22度38分38.896秒),改扩建后用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拟扩建项目主要从事灯饰配件的生产,年产灯饰配件灯饰配件420万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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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东莞市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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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产废水委托给具备相关废水处理资质机构转移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水管道。2、废气无组织排放须从严控制,可以实现有效收集有组织排放的废气须以有组织方式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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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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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3124/iJsCtKABMqitpwL5uWi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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