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年11月24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9220(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通讯地址:甘肃****路****号
邮编:73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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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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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甘肃铁建商砼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配套砂石料加工生产线 |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盐池村 |
甘肃铁建商砼有限公司 |
甘肃碧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甘肃铁建商砼有限公司配套建设一条沙石料加工线,属于改建项目,项目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盐池村,****中心坐标为(东经E103°44'52.651",北纬N36°7'25.769")。本次在厂区建成一条砂石料加工线,为原有工程提供原料。本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共137.5万元。 |
(一)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原料进厂卸料、装载机装料废气、装载机在振动给料机料斗喂料废气、圆锥破碎机破碎粉尘、制砂机废气、成品库成品装车废气。生产线物料均在封闭车间内,加料、破碎时会产生颗粒物,***网遮盖,并在装卸作业面处洒水降尘;成品库均为全封闭库房,在装卸点处洒水降尘;加工设备全部位于封闭车间内,圆锥破碎机、制砂机处要求设喷淋设施,颚式破碎机、振动筛分机、洗砂机处全部加水采取湿法操做,车间外运输物料的皮带全部密闭;厂区内道路全部要求硬化、装载机从原料库向振动给料机料斗运输原料时要求遮盖。项目改建后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同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制。 (二)废水主要为洗砂废水和喷淋收集水,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均回用,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中,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沉淀罐定期清理底泥。沉淀罐底泥定期清理,清理后该部分底泥经压滤机脱水后晾干用于周边土地的平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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