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四川古蔺县川南煤田古叙矿区石屏-大村井田
煤层气勘查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四川古蔺县川南煤田古叙矿区石屏-大村井田煤层气勘查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0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0-***3072
通信地址:古蔺县行政审批局综合类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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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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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古蔺县川南煤田古叙矿区石屏-大村井田煤层气勘查 |
古蔺县二郎镇风光村7组、古蔺县大村镇高山村6组 |
四川煤田大地投资有限公司 |
四川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分为钻井期、压裂期、试排采期,钻井期主要为井场平整、井场区建造、钻井、录井、固井、测井等;压裂期主要为压裂、测试;试排采期对各井煤层气进行抽采。建设内容为实施2个丛式勘查井组,共10口井,其中2口直井、8口定向斜井。共布置2个井场,钻井进尺5600m,直井取心200m,综合测井(含固井质量测井)10口井,综合录井2口井,压裂2层段/井,共20层段,压裂监测2井,排采10口井。项目总投资37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5万元。 |
一、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必须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落实污染防治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根据项目特点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施工方案,落实植被恢复和生态补偿等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小项目建设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钻井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钻井阶段,***网电,柴油发电机采用轻质柴油,燃烧废气经自带的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试排放喷和事故放喷的煤层气由专用管线引至放喷池点火燃烧。清管作业、设备检修及事故排放的煤层气经 12m 高放空火炬燃烧排放。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项目平面布置,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尽量选用高效低噪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合理调控压裂作业时间,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控制和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等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确保噪声不扰民。 (四)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提高水的回用率,减少新鲜水用量和废水排放量。钻井废水、洗井废水及设备、钻台冲洗废水、剩余压裂返排液等收集后优先回用,不能回用由罐车转运至有处理能力且环保手续齐备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并建立转移联单制度,严禁外排;加强各类废水收集、暂存、处理及运输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并实施全过程监控。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强对各类固体废弃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和综合利用的环境管控。 (六)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落实废水池防垮塌措施,柴油罐区设置围堰,设置防井喷装置等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各类废水、废物转移运输过程管理,使用专用罐车密闭运输,实施车辆登记制度,严禁跑冒滴漏,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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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3154/RlVVOaEBni4p5U9XKFh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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