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泸县桂宁医院搬迁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20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0-***2050
通信地址:****路****号****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区1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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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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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桂宁医院搬迁项目 |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玉蟾大道明星路 |
泸县桂宁医院 |
四川凯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路****号、152号、****楼闲置商业用房进行改建,建筑面积1327.51m2,设置急诊科、内科、外科、妇科、中西医结合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预防保健科等科室,配套B超、心电图等检验设备,项目建成后设置床位40张。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扬尘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落实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楼东侧,远离人员进出通道,化粪池为地埋式,其余处理池加盖板密闭。加强营运过程的环境管理,落实无组织废气排放管控措施,减轻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和废水收集,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及维护,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含2026年修改单)预处理标准后,***网。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制定管理制度;设备定期维护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严格按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避免二次污染。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生活垃圾、中药药渣、医药包装材料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医疗废物、污水站污泥集中收集,交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加强源头控制,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对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贮存库等区域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防止各类污染隐患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人员培训,加强风险管理,制定风险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地环境风险。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杜绝事故排放。 八、落实环境监测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采样口,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完善自行监测方案,并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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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3154/cphApKABMqitpwL5J2c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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