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6〕157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实施2026年惠农区尾闸镇西河桥村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的请示》(惠农业农村和水务发〔2026〕32号)及其附件收悉。****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和现代化管理服务水平,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经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惠农区尾闸镇西河桥村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
项目代码:2606-640205-19-01-861372
二、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尾闸镇西河桥村、和平村和下庄子等6个行政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石嘴山市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网工程和水表井改造工程。
管网工程:对西河桥村主管道续建连通,****道****.73千米,新建分水阀井3座,排气补气阀井2座,拉管工程2处(共200米),镇墩2座。
联户水表井改造工程:对和平村、下庄子村进行联户水表井进行改造。其中,和平村翻建联户水表井22座;安装NB-IOT***网阀控DN20水表247个。下庄子村翻建联户水表井23座;安装NB-I0T***网阀控DN20水表214个。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6年8月-2027年8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概算总投资154.5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02.33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费29.6万元,临时工程费1.05万元,独立费用13.82万元,水土保持工程费7.76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水利厅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不足部分由惠农区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八、有关要求
(一)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请石嘴山市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履行主体责任,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严格把控水利发展资金支出范围,不得用于征地移民、城市景观、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楼堂馆所建设支出,坚决防止“半拉子”工程,坚决防止因工程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审定概算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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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3225/KxLGz54Bni4p5U9X97x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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