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6〕196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燕子墩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燕子墩乡路家营村现代设施农业产业园(二期)的请示》(燕政发〔2026〕57号)已收悉。因项目建设规模、内容、施工工艺发生变化,经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该项目初步设计相关事宜重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燕子墩乡路家营村现代设施农业产业园(项目代码:2608-640205-20-01-239789)
二、项目实施地点
石嘴山市惠农区燕子墩乡路家营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石嘴山市惠农区燕子墩乡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新建3座薄膜连栋温室,总建筑面积17152平方米(折合25.728亩),包括土建、钢结构、给排水及电气四部分。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燕子墩乡路家营村现代设施农业产业园(二期)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6年9月—2026年10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总投资245.66万元,其中:工程费232.05万元,其他费用9.98万元,预备费3.63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惠农区2026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212万元,不足部分申请财政配套资金。
八、有关要求
(一)项目推进应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有关规定。
(二)石嘴山市惠农区燕子墩乡人民政府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从严控制概算投资。同时,要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根据资金落实情况科学合理安排施工,避免新增债务,形成债务风险,严禁建设“半拉子”工程。
(三)石嘴山市惠农区燕子墩乡人民政府应切实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原惠审管批字〔2026〕184号批复废止。
附件:审定概算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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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3225/QD41bKABni4p5U9Xtw3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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