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0日-2026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8-***2569(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天山路东20号院 邮编84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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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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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克州宏大盛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
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图什市哈拉峻乡220kV线路起于格达良220千伏变电站止于拟建的宏大盛220kV变电站220kV变电站位于绿色矿山智能化钒钛铁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新疆宏大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万t/d钛铁矿选矿厂一期项目)厂区内。 |
新疆宏大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天恒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220kV变电站和架空输电线路。220kV宏大盛变电站设置2台主变压器(1用1备),容量规模为100MVA,电压等级为220/10kV,本期1回出线,远期共设置3回出线。输电线路起自220kV格达良变电站,止于220kV宏大盛变电站,路径全长约60km,全线单回路架设,共新建铁塔156基。并建设配套的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
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 营运期: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噪声;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并加装减振措施。营运期跨越G219两侧35m±5m范围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其他区域执行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固废施工期:①土石方堆放在施工便道相反的一侧,并进行苫盖,全部用于回填压实和覆土,确保无弃土产生;②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优先进行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定期运往当地指定的场所集中处置;③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当地现有的清运和处置设施集中处理。营运期:①生活垃圾依托现有厂区环保设施,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指定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②报废零部件由废品收购站回收,综合利用;③废机油暂存至危废贮存点(新疆宏大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万t/d钛铁矿选矿厂一期项目),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危险废物处置)定期清运处置;④当设备发生事故或者检修时,排放的废变压器油全部流入事故油池,并尽快联系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若因故不能及时处置,及时利用油桶或符合要求容器转运至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暂存。 五、生态环境(1)优化施工布局合理选线和布设塔基点位,尽量远离生态敏感区域;优化施工便道设计,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2)植被保护措施 ①优化施工布局方案,严格按照划定的施工作业范围开展施工活动;②加强施工人员环境保护宣传教育;③占用天然牧草地和灌木林地的缴费标准按照当地林草补偿的标准执行;③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垃圾,将施工期间收集的表土资源,用于临时占地的表层覆土恢复。 (3)动物保护措施①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和教育,严禁捕捉伤害野生动物,增强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②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及工艺,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野生动物的活动,应进行避让和保护。(4)水土保持措施做好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规划工作,分层进行开挖、堆放与回填;施工作业结束后,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施工迹地的恢复。表土剥离和再利用过程需严格按照《表土剥离及其再利用技术要求》(GB/T45107-2024)中涉及的技术要求进行。营运期: (1)运营期应尽早恢复施工过程中裸露的地表,严格控制永久占地面积,不得随意扩大面积,项目建成后随着场地平整可有效防止水土流失。(2)加强管理,严格禁止在项目范围内及周边区域采挖、破坏野生保护植物,严禁非法捕捉、伤害野生动物。六、风险营运期:①事故油通过排油管道排入事故油池,最终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②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七、电磁环境(1)变电站对变电站的电气设备进行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选用具有抗干扰能力的设备。架空线路①线路建成后,应加强输电线路防护距离宣传教育和督查工作,导线下方不得再建设房屋;②建设项目线路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线路跨越公路、通讯线、电力线时,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留有足够净空距离,控制地面最大场强,使线路运行产生的电场强度对交叉跨越的对象无影响。 需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电场强度≤4千伏/米;磁感应强度≤100微特斯拉)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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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阳新能源阿图什市30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 |
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 |
克州阿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阿克苏起点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中心点坐标东经75°55′7.412″,北纬39°45′8.725″,项目为新建,建设内容:新建装机规模30万千瓦光伏,新建6万千瓦储能及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8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占总投资的0.033%。 |
施工期施工扬尘采取洒水抑尘、分段施工、临时土方苫盖、车辆运输覆盖帆布等措施;施工机械尾气采取加强车辆及机械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焊接废气采取分段焊接、加强通风等措施。运营期无废气产生。施工期施工期噪声采取优化施工方案、采用低噪声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等措施;运营期无噪声产生。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建筑垃****城市建筑垃圾固体废物处理场。运营期废光伏组件直接由厂家更换回收处理;项目运营期更换的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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