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0日-2026年9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8-***2569(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天山路东20号院,邮编84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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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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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疆阿克陶县科克牙一带石膏矿勘探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 |
阿克陶县辰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绿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矿产钻探工作量1640m(7孔),设计水文钻孔300m(1孔),槽探工作量为3000m3。 钻探钻孔全部为斜孔,第一批次施工的钻孔,按照基本工程间距布置,工作量共计770m;第二批施工钻孔为加密孔,工作量共计870m。槽探按400m工程间距布设,垂直矿体走向,槽探布设方位为53°,探槽长度均贯穿矿体。在野外工作阶段,可视野外具体情况进行及时调整,视发现矿体的规模而定,一般垂直矿体或地层走向进行布置。 |
废气:开挖土石方堆放在临时堆场,采用苫盖减少扬尘;各类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均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定期对施工机械及车辆检修并加强保养,减少污染物排放。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使用柴油机排放的污染物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691-2014)修改单中表2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中排放限值。 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拉运至恰热克镇集镇污水处理站(巴扎村)进一步处理。 噪声: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计划施工场地,合理分布施工机械等措施,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勘探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送至生活垃圾箱,集中清运至恰热克镇垃圾站。挖方全部回填。废防渗膜因循环介质为水,无污染,项目结束后回收转至下个项目使用。 陆生生态:合理设置临时堆放场地,减少临时占地。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土地进行平整恢复,并定期检查已回填恢复的探槽,尽可能恢复植被原貌。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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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3232/eJf8naABMqitpwL5PSz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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