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新疆豪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鄯善县赛尔克甫村西砂石料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3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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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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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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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豪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鄯善县赛尔克甫村西砂石料矿 |
新疆豪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吐鲁番市鄯善县 |
新疆麒域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采矿场、****广场)、辅助工程(生活办公区、矿区道路)、储运工程(矿石堆放场、矿区道路、原料堆场)、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电、供热)和环保工程等。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矿区开采、原料铲装及运输形成的废气粉尘,经对采矿区、矿区道路、废石堆放区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控制车速、车辆冲洗;***网、定期洒水降尘;筛分工序产生粉尘的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集中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B级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储油桶、冲洗废水处理设施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表土、除尘灰堆于废石堆放区,用于闭矿后的生态修复;沉淀池底泥随产品外售;废弃抹布、劳动用品同生活用品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不设置维修车间,机械设备修理委托专业检修机构或协作单位承担,产生的废润滑油不在厂区内存储;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七)严格落实生态防治措施。按设计要求施工,控制占地范围,不得超采,车辆不得随意碾压道路周边植被,加强矿区工作人员教育宣传,保护野生动物,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土地复垦、生态恢复重建的责任;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全部采取地表恢复措施。 (八)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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