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清水江平寨航电枢纽溢流坝段海漫加固施工项目询比采购(二次) | 项目编号: | GQQY-XB2026080114-1 |
| 项目类型: | 工程 | 项目实施地点: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
| 项目概括: |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清水江平寨航电枢纽溢流坝段海漫加固施工项目询比采购 1.2项目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1.3项目类别及结构类型:水运工程 1.4资金来源及项目投资额:国家补助及自筹资金 1.5工期: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1.6建设规模: 清水江属沅江干流的主源,平寨航电枢纽工程位于清水江干流中下游段,坝址位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县双井镇平寨村上游峡谷出口,是《清水江干流革东以上河段水电开发规划》自上而下推荐的12级开发方案中的第9个梯级,枢纽左岸为施秉县,右岸为台江县。工程开发任务为发电、航运,水库正常蓄水位543m,死水位542m,多年平均流量110m3/s,水库具有日调节性能。水库总库容3829万m3,设计通航船舶吨级为500t,电站装机容量42MW。本工程以水库库容及设计通航船舶吨级确定工程等别为三等工程,工程规模为中型。 | 供应商基本要求: | 1.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2 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或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本公司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证明材料。 1.3项目经理: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工程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1.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 1.5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1.7在“***网”网站(htt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1.8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其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将在评标结束后,***网对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进行查询)。 1.9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10本次采购不接受与采购人存在诉讼关系的单位和集团参与投标 1.11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采购单位信息 | |
| 采购单位名称: | 贵州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刘工 |
| 联系电话: | 159****6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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