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上海保税港区至上海市各区域1万吨电解铜、阳极铜板公路运输(含代理报关报检)服务项目【重新采购】(采购编号:GXHY-CG-26-08-026)进行公开谈判,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 位参与该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上海保税港区至上海市各区域1万吨电解铜、阳极铜板公路运输(含代理报关报检)服务项目【重新采购】
2.项目公司: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指定的单位
3.采购需求: 1个标段
|
货物 名称 |
运输路段 |
运输方式 |
预估数量(吨) |
最高限价(含税:元/吨) |
地点说明 |
|
电解铜、阳极铜板 |
上海保税港区至上海市各区域 |
公路 |
10000 |
330 |
上海保税港区:指外高桥各港区、外高桥各保税仓库、洋山港各港区、洋山港各保税仓库、洋山港各港区拆箱区等港区; 上海市各区域:指中远海宝山有色仓库(****路****号)及亨睿保仓储(上海)有限公司仓库(上****路****号) |
|
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为一口价(合同无油价联动机制),运输与代理报关费用分开报价的模式,运输增值税的税率为 9 %,代理报关服务增值税的税率为 6 %,应分别开具相应税率的发票;响应人报价视为同意采购人发运要求,请谨慎报价。 2.项目成交后,经采购人通知,需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运输合同(完成合同印鉴盖章),并于合同签订当日或两日内根据采购人要求执行报关及运输。否则视为响应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相应保证金并另行确定成交人。 3.运输方式:港-门运输,若货物为整箱存在港区码头,则需集装箱整柜运输至下游仓库;若货物已拆箱存放在保税区仓库,则需使用平板车运输(目前暂无法预估两种模式的作业量,请在报价时做好综合评估)。 4.报价人须承担自港口或仓库提货至卸货仓库全过程的运输费用,以及报关、清关等环节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进口税费、港口操作费、清关费、单证审核费及其他港口或码头环节的相关费用。若遇海关查验,相关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另行结算、实报实销。关于滞箱费及滞港费:清关前已发生的部分由甲方承担,报价人须先行垫付,并在运费结算时凭据实报实销;若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清关或提货延迟而增加的滞箱费及滞港费,则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货物规格:整卷打包,不同生产商包装略有差异,以采购人实际交运货物为准。 6.考核周期:发货按 自接到发货计划1天内发运考核一次,到货按 发运后1天内到货考核一次。本线路运营实施严格考核机制,成交人须根据船期计划、提货(清关)指令及时安排清关、运输方案,确保报关顺利、衔接顺畅。若因成交人未按期进行报关,由此产生的滞箱费及滞港费等相关损失,以及因货物未能按时送达下游客户所引发的违约金、价格波动及其他不利后果,均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 7.运输周期:承运周期暂定为2026年10月15日起至2027年10月15日(仅供物流公司参考,实际承运周期以采购人实际通知为准)。 8.该标段预估运输总量为10000吨,但实际运输总量、每月运输量及每日运输量均以采购人实际通知为准。 9.其他特殊说明及要求: ①需配合采购人收集并整理相关报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装车/箱清单、箱况照片、装货/卸货环节的影像资料(照片或视频)等,以保障报关工作顺利推进; ②代办港口码头或仓库提货手续;协助采购人准备报关单据资料,并对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按海关要求完成报关申报、货物查验、货物放行等通关手续,同时协助采购人办理相关海关税费退税等事宜。 ③及时向采购人汇报货物通关动态,包括单证情况、报关申报、税费缴纳、海关查验、报关单放行等信息,并及时将相关手续移交采购人。如遇海关政策变化、货物查验等紧急情况,应第一时间向采购人反馈,并协助采购人及海关、港口等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处理其他与货物报关相关的事宜。 |
|||||
根据谈判情况,选取一名供应商,承运运量为100%。
4.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
成为项目成交人,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合同总金额的10%,合同履约完成后,将依据合同约定条款退回。
5.保险
如成为项目成交人,需按国家规定购买、缴交运输车辆的各种规费及保险,购买全程、足额货物运输保险,且保险责任范围需包含盗抢险(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材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注:响应人报价视为同意采购人提出的购买保险相关要求,应综合考虑保险费用后审慎报价)。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及报关登记许可证;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响应人业绩最低要求(以下2项必须同时满足):
(1)2023年7月1日至递交(开启)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对应业绩的发票日期或银行回单日期为准),具有的公路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3万吨或者累计服务金额超过500万元。
(2)2023年7月1日至递交(开启)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对应业绩的发票日期或银行回单日期为准),货代服务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100万吨或者累计服务金额超过100万元。
注: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②银行收款记录或合同事项对应的发票扫描件;业绩按银行收款记录或合同事项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显示的承运数量或金额累计,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附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近年来,若响应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5.响应人在报价前,需交纳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交纳方式为电汇(无息)或银行保函;
①如以电汇方式缴纳响应保证金,转账凭证上必须备注“服务项目保证金”,不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报价按作废处理。如响应人未能成为该项目成交人且符合退还条件的,响应人可书面申请采购人无息退还(联系电话:0771-***5039,函件格式由采购人另行提供);若响应人不申请,则视为同意该保证金顺延为下一次继续参与采购人其他运输服务项目的询比、竞价等,且保证金不高于伍万元的项目(不包含采购人委托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开展的项目)的响应保证金,直至最后一次合作终止且符合退还条件时无息退还。
电汇交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行南宁园湖北路支行
账号:4505 0160 4353 0000 0729
②如以银行保函方式交纳响应保证金,需在响应文件中同步提供银行保函扫描件,不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报价按作废处理。
6.响应人无效报价认定:
(1)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的;
(2)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3)响应人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三、关于智慧物流系统的使用
1.采购人将通过广投产业链服务集团智慧物流系统(以下简称物流系统)开展合同执行相关事宜,并将成交人使用系统的情况纳入其对物流服务商评价及考核管理范围。
2.成交人确认知晓并同意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执行,原则上须以物流系统中的“客户协同”端查询接收运单(以下简称《发货计划》或承运任务)为唯一执行依据。如出现接收物流系统之外下达的承运任务,物流服务商擅自安排车辆装运的情况,则视为物流服务商违约。
3.成交人必须根据对应运单完成车辆指派、装车登记、卸车登记等操作,且所指派的车辆在承运过程中必须实时显示定位,确保采购人能够实时查看物流路线和车辆行驶轨迹,不得通过补录方式上传车辆信息。车辆实际装货后24个小时内和实际卸货后24个小时内,承运司机(或成交人指定人员)须在智慧物流系统中准确录入装、卸货物数据并上传相应的货物交接单据(包括但不限于发货单、卸货单、过磅单、质保书等),作为物流运费结算的依据。
4.如因成交人自身原因(包括不配合使用物流系统、未按时传递信息、所传递的信息不完整或出错等)未按相关要求使用物流系统,每发现一条违约记录,按相应运输合同项下该条记录对应的运费单价进行考核扣款。相关考核扣款,采购人有权从当期运费中扣除。若因成交人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其他损失或产生不利后果的,将影响费用结算,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四、采购文件获取
1.注册: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单位,***平台(www.****.com)(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并成功申请成为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后方可参与;
2.谈判报名及文件下载时间:2026年10月14日10时45分至2026年10月15日14时00分。
3.CA办理事宜:
CA数字证书为供应商参与询比的必备身份证明,用于响应文件的签章、递交。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系统管理】→【绑定CA】完成CA的绑定。首次办理CA的供应商须按照【****中心】→【操作指南】“CA办理指引(投标人/供应商)”进行办理。因未办理CA证书导致响应文件递交不成功的,采购人不作解释,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518转1(负责解释供应商注册及审批、采购文件购买、***平台使用操作)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400****518转2(负责解释CA办理及使用)
平台发票开具服务热线: 400****518转3(***平台成交服务费发票)。
4.采购文件澄清:***平台提出或获取采购文件的澄清及答复。
5.如需递交响应文件,谈判项目文件递交与投标稍有差异,如有疑问请致电0771-***7168,向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咨询。
五、报价、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1.递交(开启)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14时00分。递交(开启)***平台。
2. 逾期报价,***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费用说明
1.响应人成交后,需缴纳成交技术服务费,按成交总金额的0.5%收取;
2.费用收取主体为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如有开票需要,请联系咨询公司办理。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GIG****中心
联 系 人: 李经理
邮 箱:cf****@****.cn
联系电话:0771-***5960
平台客服电话:0771-***7168
八、帮助
如需帮助,***网站首页“****中心”查看。
九、监督单位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发展管理部。
2026年10月14日
该项目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
采购人: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专区)
参与方式:
(1)***平台供应商(访问https://www.****.com或https://****.com进行注册)。
(2)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非招标采购项目】-找到要购买的文件并购买。(如果是参与广西广投产业链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专区)、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专区)的项目,请先在【供应商管理】-【申请成为供应商】-搜索该公司-申请成为供应商-提交审核并等待通过。)
(3)在【我的项目】-找到已参与的项目进行递交文件。
注意事项:
(1)网上报价或递交投标文件需办理CA,请合理安排时间,建议提前办理。
(2)参与项目除文***平台费用,收费标准可在门户首页-【通知公告】-【系统公告】中查询。
GXHY-CG-26-08-026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3269/h6hMOKEBMqitpwL54f1U.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