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为加快推进新建湛江至海口跨海轮渡及相关线路工程项目建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海南省铁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湛海高铁海南段海域使用权资产评估审查服务组织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湛海高铁海南段海域使用权资产评估审查服务。
2.2 项目地点:海口市秀英区。
2.3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新建湛江至海口跨海轮渡及相关线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湛海高铁项目”),新建正线全长132.18公里,其中海南段3.36公里,另含湛江枢纽相关工程、琼州海峡动车轮渡过海相关工程等,总投资约399.73亿元,施工工期4年。湛海高铁项目南港港口工程建设涉及占用海南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铁路公司”)名下海域使用权4.6727公顷。根据海域权属变更程序要求,需海南铁路公司先行注销重叠部分海域使用权,再由湛海高铁海南项目公司向自然资源部申请新权属。海南铁路公司委托评估公司就湛海高铁项目占用其名下海域以及因湛海高铁项目建设对粤海铁路的资产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海南铁路公司向湛海高铁海南项目公司主张6项补偿事项,补偿评估金额超6亿元。
2.4 采购范围:湛海高铁海南段海域使用权资产评估审查服务,具体提供以下服务:针对海南铁路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补偿评估报告,开展资产补偿评估审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1)审查4.6727公顷海域使用权补偿费用;(2)审查240米防波堤拆除补偿费用;(3)审查项目建设期粤海铁路南港经营损失费用;(4)审查项目建设期共用资源使用费及运维费;(5)审查运营期共用资源使用费及运维费;(6)审查运营期粤海铁路南港经营损失费用;(7)以上六项审查工作需对应各单独出具一份审核报告,如果认为海南铁路公司提出的补偿金额计算有误,则供应商需重新进行评估测算;(8)委托人安排的其他相关事宜。
2.5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150000.00元(含税),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处理。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起2个月。
2.7 质量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委托人要求。
2.8 技术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注: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 资质要求:服务单位依法设立,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且评估师不少于8人。证明材料:资产评估资质;固定的营业场所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①自有房产作为经营场所:应提交产权证复印件。②租赁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应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③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可以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④宾馆、饭店等作为经营场所:应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⑤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自有房屋:可以提交村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文件);评估师名单,对应的劳动/劳务合同复印件和在供应商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等材料。
3.2 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协议书签署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2项海域使用权评估项目或水运工程评估项目。证明材料: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报告封面及评估师签字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评估师1名,要求:具有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年限不少于10年;至少担任过2个类似评估项目的负责人;不存在近三年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评估协会的行业惩戒且处于有效期内。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报告封面及评估师签字页,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存在近三年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评估协会的行业惩戒且处于有效期内(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提供在职证明原件或劳动/劳务合同复印件或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提供的缴费明细须体现评估师在供应商本单位的缴费明细)。
3.4 其他要求:(1)评估单位已足额购买执业责任保险。证明材料:执业责任保险投保凭证。(2)评估单位及评估专家近三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且未受到评估协会行业惩戒。证明材料:评估单位及评估专家近三年无行政处罚及行业惩戒的书面承诺。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7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9 供应商及其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与本次审查对象即《资产补偿评估报告》的出具评估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含同一实际控制人、相互持股、人员交叉等);存在关联关系的,响应文件无效。
3.10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海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com)下载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海****路****号****大厦(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6.公告发布媒介
海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com)。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南省铁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海****路****号****大厦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3****0115
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监督部门:海南省铁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
地 址:海****路****号****大厦
电 话:136****9402
湛海高铁海南段海域使用权资产评估审查服务询比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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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3395/JajpN6EBMqitpwL5ntr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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