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中心
项目名称:****中心广播剧《东方大港》创作外包服务项目
标的名称:****中心广播剧《东方大港》创作外包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进一步学习贯彻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扭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一核心任务,弘扬新时代浙江精神,做好迎接全国和浙江省“五个一工程奖”广播剧专项创作工作,根据区委宣传部要求,****中心实际,****中心将创作广播剧《东方大港》(暂名),该剧分为3集,时长共90分钟,主要以2006年总书记亲自推动宁波舟山港两港一体化的历史性决策为核心背景,讲述一座港口从“各自为战”到“握指成拳”、从“大而不强”到“硬核力量”的跨越式发展故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50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宁波广播电视集团拥有一支长期跟踪采访宁波舟山港的专业采编团队,能够以市级主流媒体的专业视角,深度挖掘港口发展中的鲜活素材、典型案例,为广播剧《东方大港》提供内容支撑。宁波广播电视集团拥有成熟的重大现实题材广播剧创作体系及丰富经验,能够保障项目质量。作为市级主流媒体集团,该集团长期参与各类国家及省、市重大文艺奖项的申报工作,有精准的把握和丰富的实操经验。综上,宁波广播电视集团在专业资源、创作能力、奖项申报支持等方面均具有不可替代性,且无其他合适供应商能够满足本项目的全部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宁波广播电视集团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宁波广播电视集团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翔云路与凤竹路交叉口西北侧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6月16日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24日2026年06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单一来源公示有效期: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24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心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2184
传 真:/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恒山路 596 号(****大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采购办
联 系 人:严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4-****3756
传 真:/
地 址:****路****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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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pdf (1.1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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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40/5GZuz54BMqitpwL5C3k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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