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1181263170010000026-龙政采F2026-71G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龙泉市小水电生态流量双监管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三、商务条款要求 | 新增需求内容 | 5 驻场服务:中标人需提供三年驻场服务,不少于一人。 |
| 2 |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细则 三 评审内容及标准 | 5 实施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改造方案(改造方案一站一策,应包括选用监测方式描述、供电及传输、设计图纸等),从资料的完整性由评审专家酌情打分。(评分范围:5,4,3,2,1,0) 5(主观分) |
5 实施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改造方案(改造方案一站一策,应包括选用监测方式描述、供电及传输、设计图纸等),从资料的完整性由评审专家酌情打分。(评分范围:6,5,4,3,2,1,0) 6(主观分) |
| 3 |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细则 三 评审内容及标准 | 6 项目团队 本次项目团队中项目负责人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水利类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项得1分;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水利类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若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类别需提供水利类毕业证书佐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满足或不提供不得分。 3(客观分) 本次项目团队中技术负责人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1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若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类别需提供水利类毕业证书佐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满足或不提供不得分。 1(客观分) (1)本次项目团队中(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中级)、网络规划设计师、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2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2)本次项目团队中(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工证每本得0.5分,最高1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若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类别需提供水利类毕业证书佐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满足或不提供不得分。 3(客观分) |
6 项目团队 本次项目团队中项目负责人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的每项得1分;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水利类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若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类别需提供水利类毕业证书佐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满足或不提供不得分。 3(客观分) (1)本次项目团队中(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中级)、网络规划设计师、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2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2)本次项目团队中(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工证每本得0.5分,最高1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若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类别需提供水利类毕业证书佐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满足或不提供不得分。 3(客观分) |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泉市水利局
地 址:龙****中心****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0667
质疑联系人:胡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8-***06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龙泉市中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泉市东升龙翔路D幢5单元2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熊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117
质疑联系人:熊翠花
质疑联系方式:151****689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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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40/5UoQyKABni4p5U9Xszd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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