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废标理由:
标项1: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无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厅 点击查看
地址:****路****号 点击查看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维君
联系电话(询问):****-******** 点击查看
质疑联系人:蔡美红
质疑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司 点击查看
地址:****路****号 点击查看现代置业大厦西楼**层****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卢亚君
联系电话(询问):****-******** 点击查看
质疑联系人:冯东东
质疑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未达***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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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40/99dtup4BLRKCxEZffe_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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