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026NBHSWCS351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2026年小型水利零星修复工程(一期)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折扣)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投标折扣:94.06(%) | 宁波龙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中心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2026年小型水利零星修复工程(一期) | 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2026年小型水利零星修复工程(一期) |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及保修期服务(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具体以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 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 | 详见相关文件 | 详见相关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启义(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朱佳铃,洪雅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照浙价服[2003]77号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招标费率标准并结合中选费率80%收取,根据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09.5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人民政府
地 址:浙江省宁****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3029
质疑联系人: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30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锦晟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剑波、王田田、李映映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7883
质疑联系人:丁丹
质疑联系方式:0574-****789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街****号****大厦
传 真:/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754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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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稿--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2026年小型水利零星修复工程(一期).docx
845.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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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28.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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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40/tj1ta6ABni4p5U9XLMn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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