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建工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 九江市青荷学校项目(一期)机械设备租赁服务 进行公开询比(低额)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九江市青荷学校项目(一期)设备租赁分包
2、项目编号: ACEG-2026091161001
3、项目地点: 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南组团片区,蛟滩路北侧,青荷路西侧 。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
2、资质证书要求: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类似业绩要求:/。
4、***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询比(低额)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比(低额)采购文件,***网上进行报名、报价、上传响应文件(网址:****.com.cn),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2、控制价:562265.40元(含税,税率13%),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遇相同评标价的,以上传投标文件先后顺序确定中标次序。
3、招标文件费用 100 元/份(不退);
4、计划工期: 180 天,起租日为租赁设备安装完毕,经相关行政部门检测(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合格,并经采购人联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书面通知确定正式启用之日。停止租赁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日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进度变更租赁期限,但应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租赁期限内,租金计算标准不作调整。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 万元整(¥:10000元),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6、(1)履约保证金 10000 元;(2)履约保证金的接受形式:现金(银行转账);(3)提交时限:合同签订前;(4)无息返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我司扣除应扣罚的违约金后,无息退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5)其他约定一:我司有权从应付工程款、履约保证金中优先扣留中标人应支付给我司的违约金、罚息或损失赔偿款,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我司有权从应付的工程款中扣除,中标人对此无异议。(6)其他约定二:中标候选人若明示或以其他行为不按规定时间提交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退还。(7)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马鞍山康乐路支行;账号:34050165930800000073 。
7、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8、质量标准:塔吊、施工电梯出厂年限达标、自有产权无纠纷;结构件无裂纹变形锈蚀,标准节、附着装置必须原厂件、严禁混装;安全装置(力矩/重量限制器、限位、防坠器等)齐全有效。本工程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的安装(含顶升加节、附着)、拆卸、维修保养、使用管理及资料管理,除满足本招标文件外,尚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的要求。
9、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10、采购文件费用发票:投标人于开标后可申请线上开票,每个项目保存成功财务系统在线后即可开票,无须重复提交,开票咨询电话:0551-****3165。
11、为共享安徽建工集团集中采购成果、助力投标人降低建材采购成本,现鼓励各投标人在“皖建云商”平台注册并采购相关产品。若投标人已完成“皖建云商”平台注册,可将注册成功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皖建云商注册流程:
(1)登录www.****.com***平台,***平台首页【登录/注册】,在登录页面点击【采购商注册】;
(2)根据页面提示填写采购商资料,上传营业执照与企业授权书(需公司盖章及法人签字);
(3)提交成功后,预计1个工作日,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注册手机号码。审核通过后,采购商可使用注册手机号及短信中的登录口令进入采购商后台,进行商品采购等操作;
(4)温馨提示:为提高审核效率,投标人可电话联系皖建云商后台审核人员。联系人:章先生:0551****6590;张女士:0551****1837。
13、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询比(低额)采购文件中所有要求。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1)在“建工集团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重大安全事故被通报或处罚,影响其履约行为的。
(5)初步评审要求或打分项要求提供的业绩资料,为履约不合格或存在履约异常的。
(6)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参加同一标段(包)或者未划分标段(包)投标的。(注:控股关系认定,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执行)。
(7)在安徽建工集团范围内因有在建项目履约不力、产生诉讼等情形,存在其他履行合同以及在投标有效期内或中标,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新中标项目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对我司被限制交易的法人及其关联人,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招标人也有权解除其合同及取消其中标资格。
(8)被我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14、其它要求:塔吊使用年限不得超过5年,施工电梯使用年限不得超过5年。
四、评审办法(最低价法)
评审办法:按有效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次开标经评审后满足资格要求的不少于3家,可以定标,否则流标;第二次及以上开标不满三家的可以定标。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 9月29日上午8时40分。
六、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2026年 9月29日上午8时40***网上报价、上传响应文件(***平台线上必须填写报价,盖章后的***平台。投标人电子化系统报价与盖章报价表报价必须一致,否则按低价进行评审,请投标人慎重填写)。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类型: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付款方式包括银行转账及金融工具。金融工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融资工具(比如银行保理等金融机构保理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支付时,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
2、结算及付款方式:经招标人项目部核算员审核及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甲方项目部公章的结算/决算单,作为过程结算、终期结算及付款的唯一依据。投标人持有的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资料,均不作为结算、付款依据。招标人其他人员的任何签字、签认都不具有该事项最终确认的效力。
设备按月结算按季支付当季设备租金的80%(提供全额结算发票);乙方在每月结算日前5日向甲方提供租赁结算单据,由甲方签单认可,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结算单据的,视对结算单据的认可。甲方以转账形式支付给乙方。剩余余款在设备退场工作之日起6个月后支付完毕(无息)。
如其它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开发节奏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待建等,招标人仅支付停工前期施工对应的工程款,不承担由此产生机械租赁费、人员工资以及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复工后按招标人出具的书面启租通知文件时间重新开始计算租赁时间。
付款方式:
(1)银行转账或银票。银票不贴息。
(2)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
(3)租赁时间计算规则为春节一个月不计算工期,政府政策性停工不计工期,不可抗力(泥石流、地震、洪水、疫情等)产生的停工不计工期,第4条中其它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待建不计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停止使用需书面通知乙方。租赁期不足月的按天计算,每天租金费用为月租费的1/30。
(4)进退场费包括由乙方负责塔吊进出场运输、吊车、基础预埋件及附着物安拆、验收、检测等所有费用。除月租赁费和进退场费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进场费在设备安装验收完成一个月内,甲方一次支付给乙方,退场费在设备退场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5)租赁期限内因气候变化、停电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设备停机的,一个月累计停机时间不超过5日的,乙方不减收租金;一个月内累计停机时间超过5日(含本数)的,甲方应按相应设备租金标准的70%向乙方支付停机期间的停机费,不再收取停机期间的租金。
八、限制交易名单管理:若投标人发生以下任一种情况,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8.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
8.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8.3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经济开发区激水路与渡仙桥路交叉口西侧安徽建工科技园(蜀山园区) 。
联系人: 钱工 ,电话: 158****9507 。
2、招标部门:安徽建工三建招标管理部。
地址: 合肥市蜀山经济开发区激水路与渡仙桥路交叉口西侧安徽建工科技园(蜀山园区)C****楼。
招标咨询联系人: 张工 ,电话: 0551-****8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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