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安徽建工现代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对2026年10月至2027年03月合肥地区项目碎石采购进行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安徽建工集团2026年10月至2027年03月合肥地区项目碎石采购。
采购编号:ACEG-202609059001001/002/003/004/005。
二、采购人: 安徽建工现代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三、使用单位:详见清单
四、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安徽建工集团2026年10月至2027年03月合肥地区项目碎石采购,本次碎石采购采购量约为193.14万吨,此数量为估算数量,最终用量以实际用量为准。
2、预估金额: 14458.32万元(不含税),具体以控制价为准。
3、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分为5个标段,一标段、五标段拟各选择3个中标单位(至少各选择2个中标单位),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拟各选择2个中标单位,共拟选择12个中标单位。原则上一标段、五标段清单数量及合同量由两个或三个中标人均分,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清单数量及合同量由两个中标人均分,最终用量以实际用量为准;其中每标段如其他有效投标人均不响应有效最低报价,则取消对应标段本次采购。投标人可参加一个或者多个标段投标报价,最多可中标五个标段。
一标段采购数量为57.34万吨,采购不含税控制价为4136.75万元;
二标段采购数量为31.9万吨,采购不含税控制价为2145.87万元;
三标段采购数量为15.6万吨,采购不含税控制价为1228.1万元;
四标段采购数量为29.8万吨,采购不含税控制价为2624.6万元;
五标段采购数量为58.5万吨,采购不含税控制价为4323.0万元,具体以各标段控制价为准
-
交货地点:
一标段交货地点为:
合肥市巢湖市夏阁镇三八林场(S11巢黄高速公路合肥至无为(石涧)段01标)
****路****号(S11巢黄高速公路项目02标)
巢湖市银屏镇东昇混凝土搅拌站东南50米(1#搅拌站)/巢湖市银屏镇水竹洼(2#搅拌站)(S11巢黄高速合肥至无为(石涧)段04标)
S11巢黄高速04标工地现场(S11巢黄高速合肥至无为(石涧)段04标)
巢湖市庙岗镇清涧乡六度寺(S24杭州至合肥高速公路合肥段路基路面04标)
合肥市庐江县直村西192米(同创路(白果东路-汤池大道)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二标段交货地点为:
合肥市肥东县石塘镇大陈桥村/合肥市肥东县石塘镇王山伟村(S24杭州至合肥高速公路合肥段路基路面工程施工03标项目)
安徽建工建投芜合高速肥东支线拌合站(芜湖至合肥高速公路肥东支线路基路面段项目)
合肥市肥东县227省道与店杨路交叉口西40米(上海至西安高速公路路口支线路基路面施工项目)
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循环经济示范园长乐路与如泉路交口(安徽建工建筑工业有限公司)
****大厦周边25个小区及7条道路(***网完善工程(一期)2标段)
三标段交货地点为:
合肥市长丰县吴山镇车左路与青年路交口(****城工业有限公司)
合****路****号(安徽建工中仑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合肥市蜀山区紫荆花路与春兰路交叉口西100米(合肥新桥国际机场飞行区及工作区扩建工程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
四标段交货地点为:
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瓦土地庙(淮桐高速公路合肥段路基路面施工-2标段)
五标段交货地点为:
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瓦土地庙(淮桐高速公路合肥段路基路面施工-2标段)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在评审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对投标文件材料真实性终身负责,如核查发现合同、发票或转账记录等材料造假,将按采购文件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一标段业绩要求为: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年度内累计签订金额不低于630万元碎石类销售业绩[附每个相关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若业绩金额在合同中未体现,可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发票作为合同金额证明材料),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的发票或转账记录,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二标段业绩要求为: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年度内累计签订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碎石类销售业绩[附每个相关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若业绩金额在合同中未体现,可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发票作为合同金额证明材料),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的发票或转账记录,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标段业绩要求为: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年度内累计签订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碎石类销售业绩[附每个相关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若业绩金额在合同中未体现,可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发票作为合同金额证明材料),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的发票或转账记录,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四标段业绩要求为: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年度内累计签订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碎石类销售业绩[附每个相关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若业绩金额在合同中未体现,可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发票作为合同金额证明材料),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的发票或转账记录,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五标段业绩要求为: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年度内累计签订金额不低于650万元碎石类销售业绩[附每个相关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若业绩金额在合同中未体现,可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发票作为合同金额证明材料),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的发票或转账记录,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3、***平台(http://****.com.cn)(以下简称:***平台)已申请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可参加一个或者多个标段投标报价,最多可中标五个标段。
六、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询比采购方式
七、投标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2026年09月03日至2026年09月11日17:00***网上报名,采购文件费用 300 元/份(不退)。具体流程如下:
1)***平台,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输入企业名称和密码后登陆系统。
2)进入“项目报名”模块的 “设备材料类”中找到拟投标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再点击“网上支付”按钮,扫描二维码支付(支付宝、微信、云闪付),支付完成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按钮下载采购文件。(如标书费为0无需支付,已报名的项目可在“项目投标”模块查看。)
3)如有采购答疑、补遗、澄清或修改,采购***平台补遗澄清栏发布,请投标人务必下载最新的变更后采购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系统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4)未注册供应商及终审未通过的供应***平台的注册资料上传、通过审核、获取CA证书工作,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平台--供应商须知--供应商系统操作流程介绍。
5)投标人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网***网络拥堵无法操作。***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2、采购文件费用发票:投标人于开标后可申请线上开票或将转账记录截图、开票信息、电子邮箱等信息发送至sm****@****.com,开票咨询电话:0551-****0205。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0000 )。采购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
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九、投标文件递交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6日08时30分。***平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逾期,系统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请务必知悉。
2、制作投标文件:***平台,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有下载投标软件制作工具和供应商手册,供应商手册详细说明了如何报名、缴费、下载采购文件、下载变更后采购文件、制作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开标签到解密、评审澄清回复、二次报价等。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平台,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输入企业名称和密码后登陆系统;在“项目投标”-“上传投标文件”点击“上传”按钮上传投标文件。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安徽建工现代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
联系人: 陆工,电话:0551-****0205。
2、采购部门:
地址: 安徽建工集团招标管理部。
联系人:唐工,电话:0551-****6316,电子邮箱:aj****@****.com。
3、廉政监督和投诉举报: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参与过程中,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现象,可在开标截止时间2日前向采购部门提出书面质疑。如对质疑答复不满,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12小时将书面投诉材料送达至监察部门。
地 址:****路****号****大厦。
电话: 0551-****1336。
4、***网址:
***平台:http://****.com.cn
十一、其他事项
1、合同签订前,经核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均无效:
(1)在“建工集团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重大安全事故被通报或处罚,影响其履约行为的。
(5)初步评审要求或打分项要求提供的业绩资料,为不合格或存在履约异常的。
(6)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参加同一标段(包)或者未划分标段(包)投标的。(注:控股关系认定,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执行)。
2、投标人报价须充分考虑产品质量因素,严控原材料源头质量,禁止恶意低价中标,履约过程严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一经发现,使用单位或采购人按相应条款严格处理。
3、中标人须按照使用单位或采购人提供的项目需求计划及时供应,若对项目生产进度造成影响,按照延误天数1万元/天进行处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中标人履约过程中提供材料经使用单位或采购人、业主方、监理方或主管部门检查或检验,发现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产品,经查证属实,将按以下规定处理。(1)首次发生:责令中标人限期整改。整改措施包括将所有不合格材料清退出场、更换为完全符合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该款项将从其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2)再次发生:在履行首次整改要求(清退不合格材料、更换合格材料、承担全部损失)的基础上,额外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总额的50%。(3)第三次发生:终止合作,不予退还中标人全部剩余履约保证金,并依据集团管理制度将其列入限制交易名单。(4)拒不配合情形:若在上述任何情况下,中标人拒绝配合执行相应的整改措施,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并将其列入限制交易名单。
5、如中标人因供应材料质量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影响使用单位项目生产进度,使用单位或采购人有权自行对外采购,中标人须承担使用单位或采购人从市场购入材料增加的价差费用从履约保证金或结算材料款中扣除。
6、供应商不可撤销地保证并承诺,其为本合同所采购、加工、供应的一切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碎石、砂石等)来源合法,所供原材料拥有完整的、合法的开采权、加工权、运输权及处置权,并已获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许可、证件及完税证明。若因供应商违反上述之保证与承诺,导致其供应的原材料涉及任何法律纠纷、行政处罚、民事诉讼、刑事调查,或导致该原材料被政府有关部门查封、扣押、没收、禁用的,均视为供应商根本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罚款、第三方索赔、项目工期延误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以及使用单位或采购人的商誉损失,均由供应商独立承担全部责任。使用单位或采购人无需为此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7、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或将项目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一经发现或查实,使用单位或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作为违约金,并纳入集团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同时中标人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使用单位或采购人带来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单位或采购人重新采购的费用、新旧供应商交接导致的工期延误损失等。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须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为本单位职工(须附被委托人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授权本单位职工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对接服务工作。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4100/vATnZaABLRKCxEZfr1_5.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