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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53咸丰境公路安全韧性提升工程评估及勘察设计(ESXF-202609GL-001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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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XF-202609GL-0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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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G353咸丰境公路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已纳入《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决策部署。项目业主****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评估及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费共计贰万捌仟元整(小写:280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本项目将使用“***平台”进行监管。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咸丰县 建设规模:G353咸丰境两段国道路段的安全韧性提升项目共计里程约26.145km,总投资约3.07亿元。分别为:(1)G353咸丰县老鸦关至三岔河交叉口段:桩号为K1717+463-K1726+921,全长9.458km,投资约0.57亿元;(2)G353咸丰县沙坝至石门坎段:桩号为K1756+884-K1773+544,共16.66km,投资约2.5亿元。主要实施内容为公路岩质边坡处理、路线改线、改桥、改隧等。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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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段范围内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和两阶段施工图设计:(1)负责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为编制成果文件而进行的所有调查、勘察、测量、分析研究和各相关专题(包含但不限于:现状安全韧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防洪评价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水土保持等)报告编制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或文件的报批等工作。(2)负责标段范围内(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的初步设计(勘察、检测、监测 (如有))概算文件编制(含概算调整)及相应的造价分析等,在现状安全韧性评估结论基础上,分析总结历史灾害、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规律,综合考虑安全韧性提升需求、经济性、适用性等,确定提升技术标准,以及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 号)规定的其它初步设计阶段的所有工作。(3)负责标段范围内(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的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0-25。 其中:。 合同估算价:60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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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本招标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方式,最高限价为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的《公路安全韧性提升技术指南(试行)》附录A安全韧性评估、工可及设计取费标准,并参照行业惯例及类似项目取费标准,以项目最终获批补助资金的2.68%设为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费率不得高于2.68%,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详见附录。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联合体由工可单位与勘察设计单位组成。(2)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勘察设计单位。(3)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4)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就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6)若联合体投标时,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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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09-22至2026-10-13 09:3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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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 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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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投标相关事宜 | ||||||||||||||||
| (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即投标人不需要拟派人员到开标现场)。***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网畅通的任意地点,***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3)主持人按 照程序在“***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4)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
| 8.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 |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平台(网址:http://www.****.cn)、****中心(http://****.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10.联系方式 | ||||||||||||||||
| 异议联系人:刘练 | ||||||||||||||||
| 异议联系方式:0718-***5020 | ||||||||||||||||
| 备注: | ||||||||||||||||
| 招标人:****中心 | ||||||||||||||||
| 招标人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中段 | ||||||||||||||||
| 招标人邮编:445600 | ||||||||||||||||
| 招标人联系人:刘先生 | ||||||||||||||||
|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3789 | ||||||||||||||||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
| ***网址:/ | ||||||||||||||||
| 招标人开户银行:/ | ||||||||||||||||
| 招标人银行账号:/ | ||||||||||||||||
| 代理机构:湖北中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地址:****道****号 | ||||||||||||||||
| 代理邮编:445600 | ||||||||||||||||
| 项目负责人:刘练 | ||||||||||||||||
| 代理联系电话:0718-***5020 | ||||||||||||||||
| 代理电子邮箱:45****@****.com | ||||||||||||||||
| ***网址:/ | ||||||||||||||||
| 代理开户银行:/ | ||||||||||||||||
| 代理银行账号:/ | ||||||||||||||||
| 行政监督部门:咸丰县交通运输局 | ||||||||||||||||
|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道****号 | ||||||||||||||||
|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曾女士 | ||||||||||||||||
|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267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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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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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全本)或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平台(www.****.gov.cn)备案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3、独立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述全部资质要求。 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单位,应同时具备上表第1、2项的要求;承担勘察设计工作的单位,应同时具备上表第1、3、4项的要求。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工作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由承担同一专业分工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工可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和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提供由该项目的业主单位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2、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或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及项目批复文件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提供由该项目的业主单位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3、同一个项目的初步设计业绩和施工图设计业绩仅计1次设计业绩;同一项目的工可业绩和设计业绩(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可分别计算1次工可业绩和1次设计业绩。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具有相应业绩。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书(如有)的清晰扫描件,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2、工可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和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的扫描件。 3、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 新建或改扩建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①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截图为准,***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②如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无法查询的,应提供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合同、项目批复文件的扫描件,业绩时间以批复时间为准。 安全韧性提升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 4、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个人承担的工作任务的,应提供由该项目的业主单位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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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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