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双江产业园区勐库片区土地前期开发整理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钢筋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T17-JCZX-2026-1388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就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双江产业园区勐库片区土地前期开发整理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钢筋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云南省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勐库镇千红山片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建设1条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道路,道路全长0.763km)、涵洞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给排水工程、场坪工程(整理净用地9.191万平方米)等,建成后实现云南双江产业园勐库千红山片区(575亩)土地开发综合利用。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5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其它要求:
(1)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单位承诺:所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并随货提供各类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等完整质量证明文件。卖方须按买方要求,将货物运输至指定卸货地点,由买方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对材料质量及施工适用性进行检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单。若材料检验不合格,买方有权不予验收,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责任均由卖方自行承担。
(3)中标价以最低价为参考,但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报价截止后,最终结果以评定小组确定供应商。
(4)各报价单位应详尽阅读并理解本公告的全部要求后方可报价。一经报价,即被视为已完全知晓并承诺遵守所有条款。若报价单位在报价后出现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无故撤回报价、提供虚假信息、中标后不签约、或实质上不满足招标要求),第一次违规警告,第二次违规停标三个月,第三次违规直接拉入黑名单。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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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项目 名称 |
交货地址 |
交货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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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热轧带肋钢筋 |
Φ22 HRB400 |
吨 |
71.000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双江产业园区勐库片区土地前期开发整理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
云南省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勐库镇 |
2026年9月至202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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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热轧带肋钢筋 |
Φ18 HRB400 |
吨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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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热轧带肋钢筋 |
Φ16 HRB400 |
吨 |
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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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热轧带肋钢筋 |
Φ12 HRB400 |
吨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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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热轧带肋钢筋 |
Φ10 HRB400 |
吨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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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热轧光圆钢筋 |
Φ8 HPB300 |
吨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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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热轧光圆钢筋 |
Φ6 HPB300 |
吨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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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热轧带肋钢筋 |
Φ32 HRB400 |
吨 |
2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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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3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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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结算按照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1)钢筋需满足的技术规范:《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1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18)
(2)符合国家最新技术标准;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二)验收要求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是全新的产品(杜绝生锈钢筋入场),其产品的规格和性能与本合同规定一致。
(2)业主、监理对材料的评定结果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因此给甲、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对该评定有异议,乙方应经相关方同意后,自行组织相关的申诉并承担相关费用。在申诉未果前甲方可执行业主、监理的评定结果,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结算单价=网价+综合费用。报价基准价3900元/吨,结算基准价:取供应期内到货当日(逢节假日,取节假日前一个工作日的信息价)“***网(www.****.com)”首次公布的“昆明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中所供产品对应同规格型号材质的“玉昆”品牌钢筋信息价为基准价,不执行备注价,9米、12米不加价。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网银转账、云信、财务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商票等方式支付,票据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
(2)付款周期:买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 3 个月内支付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 70 % , 6 个月内支付至 95 %,剩余 5 %于工程完工后6个月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息)。延期付款宽限期7个工作日。
(3)逾期付款约定:如甲方逾期支付货款,乙方给予甲方2个月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计利息,且不追究甲方违约责任。宽限期届满后,甲方仍未足额支付款项的,按****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利息,不计上浮,且利息总额上限不超过实际欠付款项的1%。
(4)结算方式:先货后款。每月11日至次月1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双方每月15日前完成对账结算,对结算依据进行确认。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云南省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勐库镇。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盘条、盘螺过磅计量,货到工地后甲乙双方共同过磅,确认验收数量。过磅数量与交货数量误差在±3‰以内的,以乙方送货数量为准。超出该误差范围的,甲、乙双方可选择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数量与送货数量误差在±3‰以内时,以乙方交货数量为准,复磅费用由甲方承担;超过±3‰时,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费用由乙方承担。
圆钢、螺纹钢采用理论计量,过磅复核。理论重量与实际重量差必须符合国标标准,圆钢也可以计重方式计量;若甲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数量如在国标规定范围内,以乙方送货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超出国标规定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国家规定负差的甲方有权拒收。
磅差国标:直径6-12mm钢筋的理论与实际过磅重量误差值不得超过±5.5%,直径14-20mm钢筋的理论与实际过磅重量误差值不得超过±4.5%,直径22-50mm钢筋的理论与实际过磅重量误差值不得超过±3.5%。
技术规格书中对理论重量与实际重量差有特别要求的,遵照约定执行。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10时0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平台(www.****.cn),***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平台(www.****.com)、***平台(www.****.cn)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七局****中心
地址:****路****号
联系人:郑先生 136****7983
2.采购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双江产业园区勐库片区土地前期开发整理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址:云南省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勐库镇
联系人:张先生 182****8268 电子邮件:17****@****.com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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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5203/4JF7aqABMqitpwL57G3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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