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港新片区川桤路工程项目经理部预制板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CC-15GCQL-2026-14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就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港新片区川桤路(环湖三路-沪城环路)、规划二路(安茂路-彩茂路)道路新建工程(一期工程)工程项目所需预制件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 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川桤路南起环湖三路,****城环路,全长约 1.912千米;规划二路南起安茂路,北至彩茂路,全长约 0.464 千米。基于周边地块需求及建设周期考虑,项目分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川桤路南起环湖三路,北至明茂路,全长约 0.916 千米,城市支路,红线宽度 24 米。本工程新建道路、桥梁、排水工程,与工程同步建设交通标志标线、交叉口合杆、照明、绿化等附属设施以及电力和燃气管排管。全线新建 1 座夏涟河桥,同步敷设管径 1000-1500 毫米雨水管道和管径 400-600 毫米污水管道。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6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其它要求:报价单位承诺产品质量应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材料进场时需提供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及各种检验证明文件。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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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址 |
交货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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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预制混凝土板 |
9960×1100×550mm C50 |
立方米 |
122 |
甲方指定地点 |
以甲方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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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预制混凝土板 |
17960×1100×850mm C50 |
立方米 |
151 |
甲方指定地点 |
以甲方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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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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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1) 空心板梁构造设计原则为:主梁腹板按直线设计,修正。曲线的内、外侧矢高由空心板梁的挑臂部分调整,主梁梁端平面夹角亦根据曲线半径不同作相应修正。
(2) 当每跨空心板梁纵坡i≥1%时,板端立面角度要作修正;当纵坡i≥3%时,除板端立
面角度要作修正外,板梁长度也要作修正。
(3) 空心板梁的梁体混凝土采用C50,现浇桥面板及端横梁砼采用C50。
(4) 采用的材料应按有关规范、规程的规定进行检测,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工程中所采用的混凝土原材料应统一,且宜采用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
(5) 预应力工艺所采用的工具、仪表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标定及检验,未经标定、检验或超过张拉次数的工具、仪表不得使用。
(6)结构尺寸、预应力钢筋及其包裹隔离位置、钢筋安放位置必须准确。
(7)为保证混凝土品质,提高耐久性,施工除满足相关规范及标准的要求外,混凝土应满足如下技术要求:
a.水泥应采用品质稳定、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级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用早期强度较高的水泥和高C3A含量的水泥。
b.粗集料应级配合理,质地均匀坚固,不宜采用砂岩碎石。粗集料最大公称粒径不大于25mm,针片状颗粒含量(按质量计)不超过10%,吸水率(按质量计)不大于2.0%,压碎指标不大于15%。
c.细集料应选择级配合理、质地均匀坚固的中粗河沙,细度模数宜为2.3~3.0,含泥量(按质量计)不大于2.0%,吸水率(按质量计)不大于2.0%。不得使用淡化海砂、山砂及风化严重的多孔砂。
d.外加剂应具有减水率高、塌落度损失小、适量引气、能细化混凝土孔结构、能明显改善或提高混凝土耐久性、与水泥有良好的适应性等性能,外加剂产品应经过相应级别的鉴定认证。
e.混凝土拌和料中因各种原材料(水泥、矿物掺和料、集料、外加剂和拌和水等)引入的水溶氯离子总量应不超过胶凝材料重的0.06%;混凝土中的总含碱量不应超过3.0kg/m3。混凝土严禁使用碱活性集料。
f.混凝土强度等级C50,最大水胶比0.36,最小胶凝材料用量360kg/m3,最大胶凝材料用量480kg/m3。
(二)同交货计划: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
(三)验收要求:以甲方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固定价格
3.3.2付款方式
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铁建财务公司票据、供应链票据、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以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有贴息的方式时,在合同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贴息及融资费用。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到站单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 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城镇。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7日8时0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平台(www.****.cn),***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平台(www.****.com)、***平台(www.****.cn)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183****1198
2.采购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港新片区川桤路(环湖三路-沪城环路)、规划二路(安茂路-彩茂路)道路新建工程(一期工程)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城镇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183****1198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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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5203/CQQJaqABLRKCxEZf8-Y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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