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国道G325线大寨至印垌段灾害防治项目经理部水泥采购
竞价公告
竞价编号:【CRCC-23004-2026-WZJJ02】
1.采购条件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国道G325线大寨至印垌段灾害防治项目经理部,****中心,建设资金来源省补助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平台公开竞价采购。
组织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采购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国道G325线大寨至印垌段灾害防治项目经理部
2.工程概况
国道G325线阳春市三甲镇曲江村委会大寨至八甲镇长塘村委会印垌村段(K309+600~K341+612),路线全长32.012公里。共有13处路段路基边坡存在安全隐患,累计灾毁边坡长度1.226公里。主要设计内容:对上述13处灾毁边坡(共计10个工点)根据边坡塌方高度和地质情况分级削坡卸载,通过设置护面墙+骨架植草护坡对坡面进行防护加固,原边坡坡脚未设置挡土墙路段增设路堑挡土墙,并根据坡顶汇水情况,在坡顶增设堑顶截水沟,并对灾毁边沟恢复重建等措施进行综合处治。现对工程施工用水泥进行竞价采购。
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3.1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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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竞价保证金(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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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散装PO42.5 |
吨 |
3400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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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袋装P042.5 |
吨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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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吨 |
3600 |
3.2 技术规格
应满足招标人图纸要求、相关最新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1、执行标准
本产品须严格按照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标准,满足施工要求。
2、产品说明
水泥结算价:采用浮动价结算, 以供应期【每月 11 日至次月10 日】,***网 (www.****.com)首次发布的广东省阳江地区海螺品牌P.O 42.5散装和P.042.5袋装参考价对应规格平均价作为结算基准价(网价算术平均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A),固定下浮率金额结算,结算单价=A*(1-下浮金额)。
3、性能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标准。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代理商其代理的产品生产商须满足采购人对生产商的要求。
4.2.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能力、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2.3 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人民币)。
4.2.4 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4.2.5 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稳定可靠能力处理协调地方关系,保证采购物资及时稳定供应。2024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国铁建不合格分包商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铁路项目最新一期《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范围内。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网(http://****.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gov.cn)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未存在行政处罚(已消除或已处理,不影响产品供应及质量除外)、经营异常(已消除或已处理,不影响产品供应及质量除外)、严重违法失信情况。
4.2.6 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有与采购项目相适应的运输工具、运输和组织能力,能承担与此相关的服务和管理。
4.2.7 本次采购不统一组织供应商现场踏勘,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踏勘,自行解决道路问题,具体可与采购人联系。
5.供应商报价说明
本次物资采购报价要求说明如下:
5.1 计量方式:乙方将采购货物运到甲方收料现场并进行过磅数量验收。
5.2 单价约定:此价格为乙方将采购货物运到甲方收料现场并完成验收的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资源税、管理费、装卸费、场外运输损耗、利润、保险、票据支付方式的贴息费、手续费、延期支付的违约金、利息、各种税费,还包括履行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发生的费用。
5.3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各类票据支付(航信、云信、建行融信等,所有票据开出即视为支付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和手续等相关费用)。
5.4 结算期限: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甲乙双方于每月11至19日对当月(上月11日至当月10日)所供物资数量、金额等进行核对,并出具对账结算单,乙方根据经双方签字认可并加盖公章后的对账结算单开具发票。双方必须在此期间办理当个结算周期的对账手续,不能拖延、遗漏,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相应的结算权利,甲方不再给予结算。
2.2本合同为根据甲方施工现场当日供应计划供货、分期付款的买卖合同。乙方在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后7日内向甲方开具与结算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开票之后7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无发票部分供料款不能给予结算付款。
2.3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经甲方验证通过后,甲方通过【银行转账、建行融信、云信或银信等方式】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支付该周期结算货款的80%,项目交工验收后支付至总货款的90%,项目财审完成后支付至总货款的 100%。
5.5 发票要求:采用一票制结算。
5.6 报价有效期:60天。
5.7 评审方法:本次竞价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既通过评审且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5.8 合同订立:供应商在竞价结果公示期满后30日内与采购人(组织单位)订立合同,供应商不得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具体条款见“物资采购合同模板”。
6.竞价报名时间
6.1 竞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9日10时00分。
6.2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平台(网址:www.****.cn)注册(***平台“小鹿课堂”相关说明)。完成注册登记后,***平台的“供应商子门户”,对拟竞价物资报名并下载电子竞价文件(具体操作参加“小鹿课堂”相关说明)。
6.3 竞价保证金
在2026年6月19日10时00分前,参与的供应商须根据采购内容缴纳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缴纳,须从单位账户汇出,不接受现金。网银转账时注明“G325灾害防治项目+竞价保证金”,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竞价完成后退还,中标供应商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7.竞价时间
7.1 竞价时间为:2026年6月19日10时00分-11时00分(截止时间5分钟内有报价自动延长竞价时间)。
7.2 竞价途径:***平台(网址:www.****.cn)。
竞价截止时间前未报价的,视为无效竞价,采购人不予受理。
8.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发送截止日期:2026年6月19日17时30分(若有自动延时则相应延长发送时间)。
发送方式:本次竞价供应商最终报价须按照以下顺序提供报价文件和资质文件(压缩文件命名为:XX公司报价文件.PDF),***平台和采购人邮箱,未提供报价文件的,视为无效报价。
8.1 物资报价表(以采购人提供的格式提供报价表);
8.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授权委托书;
8.3 供应商经过年审的法人营业执照附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4 生产商经过年审的法人营业执照附件及授权代理证明(如是代理);
8.5 近两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或技术鉴定合格证书(如有);
8.6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有效扫描件);
8.7 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如优惠措施等);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竞价组织单位: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地址:****路****号8栋1单元,2单元
联系人:张少波 联系电话:186****6191
采购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G325灾害防治项目经理部
地址:****城街道七星村
答疑联系人:余亮 联系电话:185****4333
邮箱:75****@****.com
9.2 监督人及联系方式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电 话:028-****1212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
电 话:028-****1296
监督邮箱:zg****@****.com
9.3 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国道G325线项目经理部
账号: 99011231023035051342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联 系 人:余亮 185****4333
***平台技术支持:400****888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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