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十五局西宁动车所改扩建工程项目
交通设施公开询价
采购编号:YC-CGJH-2609-2942/2608-13505
询价文件
物资名称:交通设施
包 件 号:JTSS-01
招 标 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宁动车所改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五局集团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二六年九月
第一章 询价采购公告
中铁 15 局西宁动车所改扩建工程项目交通设施
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YC-CGJH-2609-2942/2608-13505
中铁十五局集团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就中铁15局西宁动车所改扩建工程项目交通设施组织公开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新建西宁至成都铁路西宁动车所改扩建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新建动车所存车线16条、检查库线6条,既有存车线改造,同时改建兰青线长度2.287公里、西宁站东端配套新建联络线0.394公里、改建客车上行疏解线0.74公里,安全线1条。具体包括改移道路、临时用地及复垦相关工程、路基全部工程、箱形桥2座、箱形涵16座、轨道全部工程。给排水工程,场区围墙、硬化面、排水沟、绿化等工程,大临便道、临时电力线、混凝土拌合站、填料集中加工站、材料场等大临工程。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5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其它要求:无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项目 名称 |
交货地址 |
交货日期 |
备注 |
|
1 |
交通仿真引导员 |
400*400*2200 |
个 |
7 |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宁动车所改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
青海省西宁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北庄村 |
根据现场实际需求时间 |
|
|
2 |
铝壳爆闪灯 |
500*170*140 |
个 |
66 |
||||
|
滚塑防撞桶 |
56*80 |
个 |
280 |
|||||
|
道路标牌Ⅰ |
1480*4100 |
块 |
12 |
|||||
|
标杆Ⅰ |
219*5*6237 |
根 |
12 |
|||||
|
道路标牌Ⅱ |
2440*3500 |
块 |
2 |
|||||
|
标杆Ⅱ |
219*5*6047 |
根 |
2 |
|||||
|
道路标牌Ⅲ |
φ100圆+100*600 |
块 |
6 |
|||||
|
标杆Ⅲ |
600*4.5*3860 |
根 |
6 |
|||||
|
活动护栏 |
250*120 |
个 |
20 |
|||||
|
水马护栏 |
117*68 |
个 |
390 |
|||||
|
立柱 |
φ76*2000 |
个 |
66 |
|||||
|
抱箍 |
140*76 |
个 |
144 |
|||||
|
电光诱导标 |
1200*400 |
个 |
4 |
|||||
|
道路标牌Ⅳ |
1000*2000 |
个 |
18 |
|||||
|
标杆Ⅳ |
140*4*4500 |
个 |
18 |
|||||
|
道路标牌Ⅴ |
1200*800 |
个 |
1 |
|||||
|
道路标牌Ⅵ |
1200*400 |
个 |
1 |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三)合同交货计划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五)验收要求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固定价格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 甲方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铁建财务公司票据、供应链票据、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以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有贴息的方式时,在合同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贴息及融资费用。
(2)付款周期:买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 天内支付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 % , 天内支付至 %,剩余 %于 天内付清。延期付款宽限期7个工作日。
(3)逾期付款约定:如发生逾期付款,逾期支付利息=未付款货款金额×逾期资金占用费率。逾期资金占用费率以同期一年期LPR为基准,具体执行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协商确定。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北庄村。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0日08时0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平台(www.****.cn),***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平台(www.****.cn)上发布。
六、投标保证金
1.收取对象: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
2.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280.00元(注:询价估算价的2%)。
3.缴纳方式:供应商银行支付形式缴纳。
4.收款账户:【户名: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银行账号:99011131015000372735/开户行行号:301100000120】
5.退还时间: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
6.不予退还的情形: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七、履约保证金
1.收取对象:本次询价中标/成交供应商。
2.保证金金额: 以实际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注:合同签订额的10%)。
3.缴纳方式:供应商银行支付形式缴纳。
4.缴纳时间: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采购合同前。
5.收款账户:【户名: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银行账号:99011131015000372735/开户行行号:301100000120】
6.退还时间:合同履约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退还。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五局集团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泰山街道三河村280号
联 系 人:白莲
联系电话:189****8661
电子邮件:48****@****.com
2.采购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宁动车所改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互助路中铁十五局
联 系 人:王利民
联系电话:185****1037
电子邮件:10****@****.com
2026年09月14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5203/wkMLn6ABni4p5U9Xkpe7.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