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编制指南》《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以及云南省水利厅第7号公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等法律、法规、技术导则(规范)的要求,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水土保持技术服务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工作(具体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服务周期:6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下载)预览
服务实施地: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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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6-09-30 09:00:00
发布时间:2026-09-24 16:12:01
采购编号:YNYXC19990100Z20262578211
采购单位:玉溪市江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1.1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信用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若供应商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询比。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比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代理机构,***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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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5246/1aB70qABMqitpwL5zgx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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