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机关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24-2631SZ965777)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724-2631SZ96577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机关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36页“种植(养殖)基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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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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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种植(养殖)基地情况 |
7分 |
专家评分 |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种植基地(自有或租赁或合作;提供多个种植基地面积可累加)面积情况: ①面积≥1000亩的,得3分; ②500亩≤面积<2000亩的,得1分; ③100≤面积<5000亩的,得0.5分; ④其他情况不得分。 证明材料需体现种植基地面积,若面积单位为平方米或其他单位的,投标人需同时提供换算为亩的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无面积信息,可增加其他能体现种植基地面积信息的材料。 2.投标人提供自202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送检日期或委托日期或收样日期为准)。由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以上种植基地相关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有CMA,委托方或送检人需为投标人,检测报告不得超出机构检测范围,还需提供检测机构的检测范围证明材料,若材料证明相关检测事项不在实施该项检测的机构许可(认可)CMA资质范围内的,该检测报告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不得分处理): ①提供基地土壤检测报告,结论为合格; ②提供基地灌溉水检测报告,结论为合格; ③提供基地环境空气检测报告,结论为合格; 以上满足三项得2分,满足两项得1分,一项得0.5分,没有则不得分。 3.投标人自有或合作或租赁养殖基地面积(提供多个养殖基地面积可累加): (1)面积≥400亩得2分; (2)200亩≤面积<400亩得1分; (3)100亩≤面积<200亩得0.5分; (4)面积<100亩的不提供不得分; 证明材料需体现养殖基地面积,若面积单位为平方米或其他单位的,投标人需同时提供换算为亩的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无面积信息,可增加其他能体现养殖基地面积信息的材料。 (二)评分依据: 1.证明以上第1和第3项: (1)若是自有基地的需同时提供: ①自有基地产权证明(需体现面积); ②地现场照片(不少于2张)。 (2)若是租赁的需同时提供: ①基地土地租赁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主要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承租方须为投标人,租期需涵盖本项目投标截止日); ②出租方的自有产权证明,若出租方非不动产所有权人,则应提供出租方与不动产所有权人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和不动产所有权人的自有产权证明,且该合同应载明转租权条款,或提供不动产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的书面授权文件; ③提供2026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一次银行转账凭证; ④与转账凭证相对应的发票(发票提供截图、电子件或扫描件均可,发票购买方需为投标人); ⑤租赁期限如未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需提供承诺函,承诺续期至本项目服务期限结束,或承诺重新签订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的租赁合同; ⑥地现场照片(不少于2张)。 (3)若是合作的需同时提供: ①与合作方签订的还在有效期的合作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主要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合作方须为投标人,合作期限需涵盖本项目投标截止日); ②合作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合作方为自然人,则提供相应身份证明文件; ③提若合作方为不动产所有权人,则需提供合作方的自有产权证明。若合作方非不动产所有权人,且为承租人,则应提供合作方与不动产所有权人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和不动产所有权人的自有产权证明。若若合作方非不动产所有权人,且为转承租人,则需再同时提供a)合作方与现出租方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b)不动产所有权人的自有产权证明;c)完整的租赁关系链证明(应载明转租权条款,或提供不动产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的书面授权文件); ④基地现场照片(不少于2张)。 2.证明以上第2项: 同时提供: ①有效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有CMA标识,委托方或送检人需为投标人,检测报告不得超出机构检测范围); ②第三方检测机构的CMA资质证书; ③提供检测机构的检测范围证明材料; ④“***平台(http://****.cnca.cn”上对该报告的查询记录截图,截图应清晰显示报告编号、检测机构、企业名称等关键信息。***平台升级、故障等不可控原因无法查询,***网站、官方邮箱等可靠途径查询并获得报告真实性确认的证明材料(***网查询结果截图、邮件回复截屏等),或由检测机构加盖公章出具的关于报告真实性的证明。 3.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如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均不得分。 【特别提醒】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必须与客观实际保持一致,响应不实且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将依法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或受到行政处罚。 注:若因政策等非投标人主观原因导致无法取得上述场地产权证明的,投标人应当提供以下替代证明材料之一,以证明其对场地拥有合法、有效的使用权益: 1.由场地实际权利人出具的、明确授予投标人相关权益的合法有效书面说明。 2.其他能够充分证明场地权属及投标人使用权益的有效法律文件(如历史取得文件、政府出具的证明、长期租赁合同等)。 3.若上述场地存在多个共有产权人或需由其他主体共同签署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已获得全部相关权利人完整、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授权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各方共同签署的租赁合同或授权委托书,其中须明确授权范围(包括是否涵盖对既往已签署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的追认)。上述文件应真实、合法、有效,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缺少任一必要权利人的有效授权,相关协议对未授权的权利人不发生法律约束力,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确保其就投标所涉场地享有的权益(包括使用权、经营权等)在投标及后续合同履行期间内持续有效、合法无争议。因场地权属不清、权利存在瑕疵或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被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合理认可而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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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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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种植(养殖)基地情况 |
7分 |
专家评分 |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种植基地(自有或租赁或合作;提供多个种植基地面积可累加)面积情况: ①面积≥1000亩的,得3分; ②500亩≤面积<1000亩的,得1分; ③100≤面积<500亩的,得0.5分; ④其他情况不得分。 证明材料需体现种植基地面积,若面积单位为平方米或其他单位的,投标人需同时提供换算为亩的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无面积信息,可增加其他能体现种植基地面积信息的材料。 2.投标人提供自202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送检日期或委托日期或收样日期为准)。由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以上种植基地相关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有CMA,委托方或送检人需为投标人,检测报告不得超出机构检测范围,还需提供检测机构的检测范围证明材料,若材料证明相关检测事项不在实施该项检测的机构许可(认可)CMA资质范围内的,该检测报告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不得分处理): ①提供基地土壤检测报告,结论为合格; ②提供基地灌溉水检测报告,结论为合格; ③提供基地环境空气检测报告,结论为合格; 以上满足三项得2分,满足两项得1分,一项得0.5分,没有则不得分。 3.投标人自有或合作或租赁养殖基地面积(提供多个养殖基地面积可累加): (1)面积≥400亩得2分; (2)200亩≤面积<400亩得1分; (3)100亩≤面积<200亩得0.5分; (4)面积<100亩的不提供不得分; 证明材料需体现养殖基地面积,若面积单位为平方米或其他单位的,投标人需同时提供换算为亩的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无面积信息,可增加其他能体现养殖基地面积信息的材料。 (二)评分依据: 1.证明以上第1和第3项: (1)若是自有基地的需同时提供: ①自有基地产权证明(需体现面积); ②地现场照片(不少于2张)。 (2)若是租赁的需同时提供: ①基地土地租赁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主要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承租方须为投标人,租期需涵盖本项目投标截止日); ②出租方的自有产权证明,若出租方非不动产所有权人,则应提供出租方与不动产所有权人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和不动产所有权人的自有产权证明,且该合同应载明转租权条款,或提供不动产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的书面授权文件; ③提供2026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一次银行转账凭证; ④与转账凭证相对应的发票(发票提供截图、电子件或扫描件均可,发票购买方需为投标人); ⑤租赁期限如未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需提供承诺函,承诺续期至本项目服务期限结束,或承诺重新签订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的租赁合同; ⑥地现场照片(不少于2张)。 (3)若是合作的需同时提供: ①与合作方签订的还在有效期的合作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主要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合作方须为投标人,合作期限需涵盖本项目投标截止日); ②合作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合作方为自然人,则提供相应身份证明文件; ③提若合作方为不动产所有权人,则需提供合作方的自有产权证明。若合作方非不动产所有权人,且为承租人,则应提供合作方与不动产所有权人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和不动产所有权人的自有产权证明。若若合作方非不动产所有权人,且为转承租人,则需再同时提供a)合作方与现出租方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b)不动产所有权人的自有产权证明;c)完整的租赁关系链证明(应载明转租权条款,或提供不动产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的书面授权文件); ④基地现场照片(不少于2张)。 2.证明以上第2项: 同时提供: ①有效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有CMA标识,委托方或送检人需为投标人,检测报告不得超出机构检测范围); ②第三方检测机构的CMA资质证书; ③提供检测机构的检测范围证明材料; ④“***平台(http://****.cnca.cn”上对该报告的查询记录截图,截图应清晰显示报告编号、检测机构、企业名称等关键信息。***平台升级、故障等不可控原因无法查询,***网站、官方邮箱等可靠途径查询并获得报告真实性确认的证明材料(***网查询结果截图、邮件回复截屏等),或由检测机构加盖公章出具的关于报告真实性的证明。 3.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如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均不得分。 【特别提醒】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必须与客观实际保持一致,响应不实且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将依法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或受到行政处罚。 注:若因政策等非投标人主观原因导致无法取得上述场地产权证明的,投标人应当提供以下替代证明材料之一,以证明其对场地拥有合法、有效的使用权益: 1.由场地实际权利人出具的、明确授予投标人相关权益的合法有效书面说明。 2.其他能够充分证明场地权属及投标人使用权益的有效法律文件(如历史取得文件、政府出具的证明、长期租赁合同等)。 3.若上述场地存在多个共有产权人或需由其他主体共同签署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已获得全部相关权利人完整、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授权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各方共同签署的租赁合同或授权委托书,其中须明确授权范围(包括是否涵盖对既往已签署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的追认)。上述文件应真实、合法、有效,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缺少任一必要权利人的有效授权,相关协议对未授权的权利人不发生法律约束力,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确保其就投标所涉场地享有的权益(包括使用权、经营权等)在投标及后续合同履行期间内持续有效、合法无争议。因场地权属不清、权利存在瑕疵或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被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合理认可而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亦作相应修改。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矛盾的地方,以此通知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2、投标***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朱工 0755-****22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大厦
联系方式:谢宁多、黄颖 0755-****12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宁多、黄颖
电话:075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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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5271/_EjYvKABni4p5U9X1B2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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