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HRXDYDBP-1 标段建设用地报批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511GL-126005001
1、招标条件
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G42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266号)批准建设,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42沪蓉高速湖北省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5] 705号)批准建设,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42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一期土建二期路面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鄂交函[2026]98号)批准建设,本项目所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外环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建设规模:项目路线起于G42沪蓉高速与G70福银高速(****城高速东段)相接的既有新集枢纽互通东,经长江新区、黄陂区和东西湖区,止于G42沪蓉高速与G4京港澳高速(****城高速西段)相接的既有东西湖枢纽互通,顺接沪蓉高速公路武汉至荆门段,与在建京港澳高速东西湖至军山段(****城高速西段)改扩建工程交叉,全长约48.4公里。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拼接加宽段整体式路基宽度42米,分离增建幅路基宽度20.75米(利用既有高速公路幅维持原宽度)。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相关规定执行全线共设置互通式立交10处,其中,新增临空互通1处,原位改扩建新集(枢纽)、黄陂、横店(枢纽)、****城、黄花涝柏泉、东柏(枢纽)等互通7处,原位利用喻家(枢纽)、东西湖(枢纽)等互通2处;设置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以及其他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投资概算约为90.24亿元。
其他:本项目用地规模约为243.02公顷。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报批咨询服务工作,即对标段范围内建设用地进行组卷报批。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协助业主单位完成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用地报批资料的收集与整理;(2)涉及项目请示文件、方案和说明等相关文书的审查、申报工作,并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3)完成本标段范围内报批所需的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并通过相关部门评审;(4)办理项目建设用地手续等工作,协调、跟踪逐级审批进度,最终取得自然资源部门批复文件;(5)其他与用地报批有关服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HRXDYDBP-1 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
合同估算价:128.8万元。
2.3其他:本条第2.2款中的计划工期即投标函中的服务期限。预计服务期为 180日历天,实际服务开始及终止时间以招标人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9月25日至2026年10月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网站(http://****.gov.cn)、***平台(http://****.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交投外环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蔡****大街****号****楼
联 系 人:张小君
电 话:027-****7447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写字楼
联 系 人:肖约、潘梦夏、胡健平
电 话:027-****7578
10.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道****号
电话: 027-83460346
传真: 027-83460346
邮政编码: 430030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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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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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XDYDBP-1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3、****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为范本的固定格式无法编辑,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与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不一致的,以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为准。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的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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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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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XDYDBP-1 |
近5年独立完成过1个线形工程的建设用地咨询工作。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承担过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或批复文件)扫描件,上述材料应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批复文件)中载明的项目完成(批复)时间为准。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6、本项目中的“线形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网、堤防工程、输电线及索道工程;“建设用地咨询”指的是“先行用地报批”、“用地预审”、“用地报批”、“用地复垦方案”、“规划落实方案”等用地咨询服务。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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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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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XDYDBP-1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网”(htt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按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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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人员 |
数量 |
信誉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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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XDYDBP-1 |
项目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中级技术职称; 2、近5年担任过1个线形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咨询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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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中级技术职称; 2、近5年担任过1个线形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咨询服务工作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职称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合同协议书或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应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及主要人员本人任职情况,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4、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6年3月份(含2026年3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5、业绩认定时间要求: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或批复文件)中载明的项目完成(批复)时间为准。
6、本项目中的“线形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网、堤防工程、输电线及索道工程;“建设用地咨询”指的是“先行用地报批”、“用地预审”、“用地报批”、“用地复垦方案”、“规划落实方案”等用地咨询服务。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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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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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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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中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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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a.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b.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c.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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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承担过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技术建议书。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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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采用其他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需要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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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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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报价唯一 |
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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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技术暗标” |
投标文件的“技术建议书”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技术建议书中出现了页眉; (2)技术建议书中页脚出现了除页码以外的其他内容; (3)技术建议书中出现了投标人的名称; (4)技术建议书中出现了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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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未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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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3)****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为范本的固定格式无法编辑,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与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不一致的,以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为准。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的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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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独立完成过1个线形工程的建设用地咨询工作。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承担过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或批复文件)扫描件,上述材料应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批复文件)中载明的项目完成(批复)时间为准。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7、本项目中的“线形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网、堤防工程、输电线及索道工程;“建设用地咨询”指的是“先行用地报批”、“用地预审”、“用地报批”、“用地复垦方案”、“规划落实方案”等用地咨询服务。 8、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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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网”(htt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按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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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主要人员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中级技术职称; (2)近5年担任过1个线形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咨询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中级技术职称; (2)近5年担任过1个线形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咨询服务工作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职称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5、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合同协议书或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应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及主要人员本人任职情况,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6、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6年3月份(含2026年3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7、业绩认定时间要求: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或批复文件)中载明的项目完成(批复)时间为准。 8、本项目中的“线形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网、堤防工程、输电线及索道工程;“建设用地咨询”指的是“先行用地报批”、“用地预审”、“用地报批”、“用地复垦方案”、“规划落实方案”等用地咨询服务。 9、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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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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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1)投标人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65%且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说明并证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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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投标保证金 |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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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4)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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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投标人出现未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情况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 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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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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