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路、遵义路、云南路供水管道工程项目补疑
项目编号:2026BFFGZ51000
一、招标文件疑问答复内容
1.我单位提供的业绩是由两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业绩,请问这个业绩合同额认定是按整个项目签订的合同额认定,还是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的我方所占的比例认定?
答:联合体业绩合同额认定按招标文件既定规则执行:联合体业绩中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承担的专业分工确定,未承担的专业分工在单位业绩考核时不予认定;联合体业绩中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共同承担的专业分工在单位业绩考核时按照共享原则,以该专业分工的全部工作量予以认定。同时须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规定,最终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
2.我单位提供的业绩各方面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是该业绩的验收报告是水利工程验收鉴定书,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若该水利工程验收鉴定书已完整加盖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公章,且明确载明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结论,同时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予以认可。
3.招标文件投标人业绩需要提供“(2)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平台)***网***网址及查询截图和中标通知书,****城***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网查询不到的,应当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中心****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我方无法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平台)***网***网址及查询截图和中标通知书”,我方提供施工许可证扫描件是否满足要求?
答:****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删除招标文件第102页《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序号11项下第12.4.1款第(2)条:“由于建设许可证等证、照的延误办理造成工程款项的延迟拨付,不构成违约,不增加任何赔偿费用”。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0551-****388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张思雨
联系方式:0551-****3183、66223831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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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59/0pRUhaABMqitpwL5Rbr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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