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春路闲置资产(原四十三中)改造项目补疑
项目编号:2026BFLGZ51062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澄清内容
1.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已重新发放,上一版本的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作废,以本次补疑发布的版本为准。
2.招标文件第二章造价咨询工作服务费“☑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附件1对应表格相应类别规定标准计算结果×70%。”现修改为“☑规范性审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附件1对应表格相应类别规定标准计算结果×50%。”
第二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一章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800万元。”我单位项目经理具备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800****小区改造业绩,请问是否符合要求?
答:****小区改造业绩为施工总承包业绩,则予以认可,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否则不予认可。
2.招标文件第一章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800万元。”
(1)请问我单位项目经理现提供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800万元的装修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内容及规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等)、工程施工(包含装饰装修、水电安装等)以及配套设施、调试、预验收和工验收、维护保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其中施工金额不低于1800万元)。是否符合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答:如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为工程总承包(EPC)类业绩的,投标人在该业绩中须承担施工任务,且其承担的施工任务规模不低于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业绩规模,则予以认可,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否则不予认可。
(2)因本项目为维修改造工程,请问我单位项目经理现提供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800万元的维修改造工程业绩,工程承包范围:****楼加固维修改造:包括加固改造和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智能化等改造,以及保温防水、装修装饰、增设电梯等:网络机房、配电房等外立面修复:室外配套改造,包括周边道路、绿化、管网、照明等整修。是否符合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答:如投标人提供的维修改造工程业绩为施工总承包业绩,则予以认可,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否则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庐阳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文一泊心湾S1栋2层
联系人:蒋工
联系方式:0551-****1800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胡彩云
联系方式:0551-****3181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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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59/6QbZeqABLRKCxEZfh3k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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