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养贤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现对宣州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养贤乡)(招标项目编号:2026AFWGZ50990)招标文件做出如下补遗:
投标人疑问回复:
问:业绩验收资料提供完工验收证书或完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县级验收报告或县级验收证明或县级完工报告是否符合本项目业绩评审要求?请予以明确!
答:除了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及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评标办法前附表“‘类似项目业绩’所列要求: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验收鉴定证书或工程接收证书)的扫描件”外,竣工验收鉴定书、完工验收鉴定书、工程接受证书、市县级验收报告等均认可。其他不予认可。
本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下载并查看,招标人和招标代***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招标人:宣城市宣州区养贤乡人民政府
地 址:****城市宣州区养贤乡街道
联系人:胡主任
电 话:177****5957
招标代理机构: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城小区8幢4号
项目负责人:汪秦跃洋
电 话:0563-***5076、189****6577
日期:2026年9月10日
宣州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养贤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现对宣州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养贤乡)(招标项目编号:2026AFWGZ50990)招标文件做出如下补遗: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文件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条款,明确联合体业绩符合要求的予以认可。 本条款仅列明了业绩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业绩时间判定标准,但未明确联合体承接的项目作为类似业绩时,项目合同金额采用什么标准来评判是否达到本项目类似业绩的金额门槛。 联合体实施的工程项目存在项目总合同金额与联合体各参与单位实施范围两种金额概念。招标文件未界定评审时以哪一种金额作为判断依据,会造成评标阶段评审标准不明确,存在评审尺度不一致风险,影响招投标公平性。现申请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予以书面澄清:联合体业绩用于满足本项目类似业绩的合同金额门槛条件时,评审采用何种金额作为判定依据。
答: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业绩若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评审金额以签订的单项合同总金额为准。
2、关于资格业绩和评分业绩中类似项目:单项合同价xxxx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项目,请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地治理项目、千亿斤粮食施工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答:不符合要求。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补遗部分:
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及编制说明已重新发布,请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查阅。
本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下载并查看,招标人和招标代***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招标人:宣城市宣州区养贤乡人民政府
地 址:****城市宣州区养贤乡街道
联系人:胡主任
电 话:177****5957
招标代理机构: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城小区8幢4号
项目负责人:汪秦跃洋
电 话:0563-***5076、189****6577
日期: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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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59/AAmIiqABLRKCxEZfDDJ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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