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池州段河道治理工程(枞阳部分)施工招标文件
澄清及修改通知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长江池州段河道治理工程(枞阳部分)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2026AFWGZ51100)作如下澄清及修改:
一、对投标人澄清申请的答复:
招标文件第51页评分标准表中,投标人信用的评分标准为:“......。(备注:联合体投标的,按照信用得分最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该专业的信用得分。)”(第52页)
我司理解为:若D公司与E公司联合体投标,D公司信用等级为AAA级及市场行为分值≥85分,则D公司信用得1+1=2分,E公司信用等级为A级及市场行为分值≥85分,则E公司信用得分为0.6+1=1.6分。根据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D公司与E公司联合体最后得分为1.6分。
若我司理解是正确的,建议将此评分标准修改为“备注:联合体投标的,按照信用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该专业的信用得分”。
答复: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及定标办法中评分标准表“投标人信用”的评分标准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枞阳县水利局
地址:****路****号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方式:0562-***1188
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高涛
联系方式:0551-****7982
2026年9月21日
附件: 长江池州段河道治理工程(枞阳部分)施工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通知01号.pdf 招标澄清文件(电子签章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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