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洪江排水有限公司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洪江排水有限公司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南通市洪江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南通市洪江排水有限公司聚丙烯酰胺招标。
2.2交货地点:供方送货至南通市洪江排水有限公司(****路****号),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2.3工期:供货期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对中标单位进行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招标人有权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2.4标段划分: 2个标段
标段1:阳离子聚丙烯酰胺(约90吨/年)(阳离子型聚丙烯酰胺药剂招标数量均为估算,结算时以需方实际发生为准),投标人对同种药剂只能提供一个型号的产品参与投标。
标段2:阴离子型聚丙烯酰胺(约70吨/年)(阴离子型聚丙烯酰胺药剂招标数量均为估算,结算时以需方实际发生为准),投标人对同种药剂只能提供一个型号的产品参与投标。
2.5招标最高限价:
药剂单价最高限价为:标段1总限价191.16万元/年,投标费率不得大于120%;标段2总限价92.4万元/年,投标费率不得大于120%。
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最高限价,如超过为无效投标。
注:若本项目投标单位不足5家或资格审查实质性响应单位不足5家,则重新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标段1: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投标人由其法定代表人为代表参与现场投标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投标人由其他自然人为代表人参与现场投标的,必须为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这4项材料(须加盖公章)。
3.4投标人是生产厂商的,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CMA认证的药剂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检测合格报告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近一年内);检测合格报告中检测的相应产品质量指标必须包含阳离子型聚丙烯酰胺GB/T31246-2025的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要求中的指标(包含且满足第六章项目需求中的所有指标要求)。
3.5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代理销售证明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需提供药剂的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CMA认证的药剂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生产商鲜红公章,作原件使用)(检测合格报告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近一年内);检测合格报告中检测的相应产品质量指标必须包含阳离子型聚丙烯酰胺GB/T31246-2025的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要求中的指标(包含且满足第六章项目需求中的所有指标要求);还需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6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限内配合执行《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提供的承诺书内容必须包含药剂质量必须满足技术标段中质量承诺,检测发现不合格,按质量不合格违约条款进行扣款。
3.7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提供截图)②在合同年度内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后评价中,因列入黑名单取消投标资格的 (提供承诺函) ;③被全国或地方***网中列为被执行人的;在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提供截图) 。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携带所有资格材料原件供评审小组资格审查(如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提供药剂的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药剂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鲜红公章,做原件使用)。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标段2: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投标人由其法定代表人为代表参与现场投标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投标人由其他自然人为代表人参与现场投标的,必须为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这4项材料(须加盖公章)。
3.4投标人是生产厂商的,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CMA认证的药剂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检测合格报告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近一年内);检测合格报告中检测的相应产品质量指标必须包含阴离子型聚丙烯酰胺GB/T17514-2017的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要求中的指标(包含且满足第六章项目需求中的所有指标要求)。
3.5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代理销售证明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需提供药剂的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CMA认证的药剂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生产商鲜红公章,作原件使用)(检测合格报告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近一年内);检测合格报告中检测的相应产品质量指标必须包含阴离子型聚丙烯酰胺GB/T17514-2017的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要求中的指标(包含且满足第六章项目需求中的所有指标要求);还需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6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限内配合执行《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提供的承诺书内容必须包含药剂质量必须满足技术标段中质量承诺,检测发现不合格,按质量不合格违约条款进行扣款。
3.7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提供截图)②在合同年度内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后评价中,因列入黑名单取消投标资格的 (提供承诺函) ;③被全国或地方***网中列为被执行人的;在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提供截图) 。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携带所有资格材料原件供评审小组资格审查(如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提供药剂的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药剂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鲜红公章,做原件使用)。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 资格后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标段1: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3投标人由其法定代表人为代表参与现场投标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投标人由其他自然人为代表人参与现场投标的,必须为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这4项材料(须加盖公章)。
4.4投标人是生产厂商的,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CMA认证的药剂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检测合格报告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近一年内);检测合格报告中检测的相应产品质量指标必须包含阳离子型聚丙烯酰胺GB/T31246-2025的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要求中的指标(包含且满足第六章项目需求中的所有指标要求)。
4.5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代理销售证明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需提供药剂的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CMA认证的药剂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生产商鲜红公章,作原件使用)(检测合格报告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近一年内);检测合格报告中检测的相应产品质量指标必须包含阳离子型聚丙烯酰胺GB/T31246-2025的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要求中的指标(包含且满足第六章项目需求中的所有指标要求);还需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6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限内配合执行《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提供的承诺书内容必须包含药剂质量必须满足技术标段中质量承诺,检测发现不合格,按质量不合格违约条款进行扣款。
4.7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提供截图)②在合同年度内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后评价中,因列入黑名单取消投标资格的 (提供承诺函) ;③被全国或地方***网中列为被执行人的;在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提供截图) 。
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4.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标段2: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3投标人由其法定代表人为代表参与现场投标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投标人由其他自然人为代表人参与现场投标的,必须为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这4项材料(须加盖公章)。
4.4投标人是生产厂商的,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CMA认证的药剂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检测合格报告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近一年内);检测合格报告中检测的相应产品质量指标必须包含阴离子型聚丙烯酰胺GB/T17514-2017的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要求中的指标(包含且满足第六章项目需求中的所有指标要求)。
4.5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代理销售证明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需提供药剂的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CMA认证的药剂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生产商鲜红公章,作原件使用)(检测合格报告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近一年内);检测合格报告中检测的相应产品质量指标必须包含阴离子型聚丙烯酰胺GB/T17514-2017的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要求中的指标(包含且满足第六章项目需求中的所有指标要求);还需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6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限内配合执行《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提供的承诺书内容必须包含药剂质量必须满足技术标段中质量承诺,检测发现不合格,按质量不合格违约条款进行扣款。
4.7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提供截图)②在合同年度内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后评价中,因列入黑名单取消投标资格的 (提供承诺函) ;③被全国或地方***网中列为被执行人的;在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提供截图) 。
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4.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以上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携带所有资格材料原件供评审小组资格审查(如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提供药剂的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药剂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鲜红公章,做原件使用)。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5.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公告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6.2获取方式: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现场领取(至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B座801室现场领取)或通过电子邮件领取(邮件主题格式为“项目名称”发送至 __****@****.com)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 10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B座903室) 。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台(http://www.****.com)”和“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com.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洪江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
联系人: 俞工
电 话:0513-****5660
招标代理机构: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B座801室
联 系 人:高庄祺
电 话:183****8099
2026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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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5954/4UGmiqABni4p5U9XOb-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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