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武昌供水分公司委托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白沙洲水厂扩建至100万m3/d工程的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白沙洲水厂扩建至100万m3/d工程
(2)项目性质:改扩建(已建成运营)
(3)建设项目概况:
白沙洲水厂位于武汉市南郊的洪山区青菱大道建和村、长江(武汉段)上游白沙洲河段南岸,西靠长江,北临武汉白沙洲长江大桥。水源取自长江,其取水点位于长江(武汉段)上游的南汊,距白沙洲长江大桥上游550米。白沙洲水厂经历七次新改扩建,日供水能力达到100万吨,服务人口约300万人,供水服务范围覆盖武昌地区70%区域,东至东湖高新技术示范区、西至长江边、南至江夏大桥新区、北至武昌区武珞路。
二、后评价工作内容
本次后评价主要从建设项目过程回顾、建设项目工程评价、区域环境变化评价、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环境影响预测验证、提出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等方面进行后评价文件编制工作。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措施概述
白沙洲水厂现已建设完成并运行供水,根据现场踏勘,白沙洲水厂采取的环保措施主要有:
(1)废水。排泥水经排泥池收集后进入浓缩池进行重力浓缩,浓缩后污泥由板框压滤机机械脱水至含水率≤50%后外运处置,浓缩池分离出的含泥水经排水池调蓄后达标排放;滤池反冲洗水则回收至中水回收池,回用于净水生产前端。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专业公司定期清掏外运处理,不外排。
(2)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独立设备间进行隔声,设备加装设消声器、减震垫等。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污泥处置系统产生的污泥饼交由专业公司进行外运消纳处置。
对于工程尚存的问题,本次后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1、恢复板框压滤机满负荷运行,优化泥处理系统运行参数;2、实施浓缩池含泥水回用工程,减少废水排放量;3、实施废水总排口规范化改造建设。
四、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
白沙洲水厂扩建至100万m3/d工程在建设运营过程中总体上符合环保要求,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采取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的环保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对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但仍需根据后评价提出的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进行进一步完善,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其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日内,到本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后评价报告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相关利益各方公众对本项目所持的基本态度,对环境影响后评价编制中应关注的问题,对建设单位的相关建议和要求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信箱及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八、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武昌供水分公司
联系人:杨悦
联系电话:027-****2251
九、环境影响后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027-****5202
邮箱:13****@****.com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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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5985/r5iRo6ABMqitpwL5xyJ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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