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无为市永安河流域现代化灌区建设项目(一期)监理”(项目编号:WH810SL26JL0649)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中(8)其他要求第②项“总监理工程师在建项目要求”,原文“若仅担任本县或相邻县1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可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须提供已任职项目发包人允许其投标的证明材料)”,现变更为:“本项目不允许兼任。”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监理工程师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2、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四、资格审查资料中4.8“承诺书”中关于总监理工程师承诺的相应内容,以本公告附件格式为准。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无为市****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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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60/9EomyKABni4p5U9XeEF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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