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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滇中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的采购计划

2026-08-03招标变更-变更云南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
省份/直辖市 云南 所属地区
采购单位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项目联系方式
更多联系方式 云政办 185****3540 云政办函 189****5750 云政办 158****3882 更多联系方式(99+个)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云南滇中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云南滇中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并制定如下计划:

一、 项目名称

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二、 购买主体

云南滇中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

三、 主要内容

(一)变更调查参考内容

2026年由自然资源部统筹获取遥感影像,开展覆盖全国陆域范围的变化信息监测,重点监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区域重大战略、重要领域等,并开展重大工程监测、开发区监测、能源设施监测、已供应建设用地开工情况监测、疑似新增拆除监测、高尔夫球场用地监测、红树林监测等专项监测,形成自然资源监测成果共享地方和相关部门参考使用。本次新区变更调查以部共享监测成果及省级补充监测成果为参考开展工作。

(二)常态化日常变更调查

常态化日常变更调查以及时反映自然资源管理成效为主要目标。以部重点关注内容、省级重点监测及县级管理信息为基础,2026年新区重点调查内容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类”间的变化情况;耕地变化情况;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及其二级地类变化情况。

依据国家及省级相关技术方案和实施细则,利用“国土调查云”平台开展日常变更调查工作,按照“完成一批、报送一批”的模式制作更新数据。对自然资源管理急需的图斑,通过“直报即审”模块直接上报自然资源部,部审核后同步反馈省、市、县三级。日常变更调查成果经国家级核查通过后,通过“国土调查云”平台下载确认已变更证明材料,并纳入2026年度变更调查成果。

(三)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

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工作,原为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工作。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新增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耕地质量定期更新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同年自然资源部《关于组织开展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评价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55号)首次启动全国耕地质量分类更新,明确“每年基于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同步启动更新”。该项工作是为全面掌握年度内耕地现状变化及耕地质量建设引起的耕地质量变化情况。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云南省2024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调查〔2024〕454 号)明确:自2024年起,“耕地资源质量分类”调整为“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工作内容与指标体系仍按《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工作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20〕13 号)执行。

2025年7月,滇中新区已完成2024年度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年度更新工作。依照以往工作惯例,2025年度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年度更新工作应于2026年6月启动,7月底前完成数据更新并逐级上报。但鉴于2025年度及2026年度的国土变更调查相关文件及工作安排中均未提及该项工作,因此,待省、市后续明确通知后,再将其纳入新区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工作,适时组织开展。

(四)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是对全年日常变更调查成果的汇集,结合最新遥感影像、对新增变化地块开展补充调查,完成县级数据更新,形成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并逐级上报。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5万元

(二)资金来源:云南滇中新区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项目费用。

五、 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该项目不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目录内,且项目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以下,拟按照局内控、财务制度进行采购。

六、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代码为:A1703监测服务。

七、 承接标准

(一)依法设立,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法律权利、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二)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公司或专业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取得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或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

(四)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其以上测绘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的单位。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近三年内无土地调查成果质量不良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七)自然资源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 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九、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依照法律规定认真组织工作,签订协议后按时限要求完成项目并出具项目成果。相关工作成果需通过自然资源部验收。

十、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一、 公示情况

此次购买服务公示期5个工作日,***网站公告。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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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6028/XfOgxp8BLRKCxEZfm7y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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