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原水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横山水库库区供水站净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公告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
2.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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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供货期限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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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净水设施更新改造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其中25日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5日内完成试运营并验收合格。 |
261810元 |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采购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2特定资格要求:无。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6年 10 月 12 日9:30 至2026年 10 月 14 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网上投标系统(https://****.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询比响应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平台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响应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 3000 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5.4响应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 10 月 15 日15:00时整 。
5.5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则应将响应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6.1本次采购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 10 月 16 日14时00分,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网上投标系统(http://****.org:8061/login.html)”。
6.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6.3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org:8062/),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6.4响应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采购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响应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8.服务费
***平台服***平台(https://****.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原水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公司: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大厦
联系人:李丽雅、徐海腾
电话:0574-****2229
电子邮箱:87****@****.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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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6092/Y1IcJaEBni4p5U9Xuds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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