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竞价邀请
1.网上竞价项目的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
2.供应商报名时间:2026年09月21日 15时50分00秒--2026年09月22日 15时50分00秒
3.供应商竞价时间:2026年09月22日 15时55分00秒--2026年09月22日 18时00分00秒
4.联系人:何秀梅
5.联系电话:139****7082
6.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国内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信用记录良好,无失信、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开展衔接(帮扶)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项目复验的专业人员,人员具备农业经济管理正高级职称和会计学正高级职称;
(4)熟悉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管理政策,能够赴阿尔山市全域开展现场核查、复验,全程配合国家、自治区年度验收;
(5)近三年具有衔接(帮扶)资金绩效评价相关项目业绩至少三个;
(6)不接受联合体,严禁转包分包。
根据竞价文件的规定,各供应商报价如下:
二、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货物或服务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
| 1-1 | 购买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服务 | 1.0000 | 300,000.00 |
受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阿尔山市 2026 年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服务项目,围绕2026年全口径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全过程开展绩效管理、项目复验、业务辅导、资料梳理、报告编制、配合上级核查验收等相关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一)具体服务内容
1.2026年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内容
(1)项目库建设管理。梳理2025年及2026年年中调整入库全部常态化帮扶项目,对项目入库申报材料完整性、入库审批流程、公示公告程序合规性开展全面审核;对入库要件缺失、流程不规范、公示要素不全等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向甲方及项目实施单位提出整改完善意见,跟踪督促相关单位补齐完善相关程序及档案资料,协助甲方规范项目库动态管理。
(2)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审核。结合项目建设内容、资金规模、实施条件,对各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实施时序、保障措施、风险预案以及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细化量化程度开展专业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实施方案、绩效目标提出修改优化意见,指导实施单位调整完善,逐项目形成审定后的项目实施方案及绩效目标表,做好资料归档。
(3)开展第三方重点绩效监控工作。监控周期为每年6月—11月,对全部正在实施的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开展现场+非现场相结合绩效监控。核查内容包含项目入库档案、公示公告材料、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手续、合同协议、资金拨付及使用凭证、项目建设实施进度、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等;对发现的进度滞后、资金拨付缓慢、手续不完备、绩效执行偏差等问题,形成监控问题清单,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汇总全部项目监控情况,编制完成《2026 年阿尔山市常态化帮扶资金绩效监控报告》,按甲方要求报送,根据甲方及上级部门意见完成报告修改完善。
(4)绩效监控表辅导与审核。对各资金使用单位填报的项目绩效监控表开展业务辅导,指导填报口径、指标取值;逐项目审核监控表数据真实性、逻辑一致性、填报完整性,退回修正不符合要求表格,审核定稿后形成各项目正式绩效监控表,汇总整理成套绩效监控档案资料提交甲方。
(5)部门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严格对照2026年度中央、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绩效管理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科学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资金投入保障、项目立项管理、过程监管、资金拨付使用、项目产出、帮扶效益、群众满意度等维度,采取资料审查、实地核查、访谈问询、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综合绩效评价;客观梳理存在问题,提出可落地改进对策建议,编制《阿尔山市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按甲方要求完成多轮修改,配合甲方报送、接受上级部门问询。
(6)绩效自评辅导及审核。对各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绩效自评业务培训、填报辅导,讲解自评政策、填报规范;对各单位提交的项目绩效自评表、绩效自评报告进行全面审核,核查自评数据、佐证材料匹配度,指出自评偏差,指导单位修改完善;逐项目形成审定版绩效自评表及项目自评报告,统一归集整理自评工作全套资料交付甲方。
2.项目复验工作内容
对阿尔山市2026年度全部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开展项目复验工作。复验工作重点核对项目实际实施内容、建设规模、建设点位、实施范围是否与主管部门正式批复文件保持一致;本项复验不承担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及工程质量验收责任,工程质量以项目实施单位自验结果为准。乙方接到甲方下达的复验工作通知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启动复验工作,采取实地踏勘、现场丈量、查阅项目档案资料、比对批复文件等方式开展核验;如实记录项目完成情况,梳理发现的建设内容偏差、规模不匹配等问题,出具项目复验表,对存在问题项目列明整改建议,反馈甲方督促实施单位整改;复验全部完成后汇总形成项目复验汇总台账,同步交付纸质版及电子版成果资料。
(二) 服务项目
阿尔山市实施的2026年全口径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2026年上级下达总资金6176万元,年度计划实施20个项目,本次服务中包含年底涉及到项目资金结余再安排的项目)
(三)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国家级年度验收工作全部结束止;在国家、自治区开展年度考核、评估、验收、督查检查期间,乙方须全程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做好资料解释、答疑、配合核查、补充报告材料等工作,不得以合同临近到期为由拒绝提供相关服务。
(四) 服务地点
阿尔山市行政辖区范围内,覆盖全部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现场点位。
(五) 成果交付要求
1.乙方完成全部服务工作后,向甲方交付全套服务成果,包含纸质版成果和可编辑电子版成果;纸质资料按照甲方要求份数装订成册,电子资料以U盘或光盘形式提交。
2.主要交付成果清单:①项目库审核问题清单及完善后的项目库相关审核资料;②各项目审定版实施方案、绩效目标表;③《2026年阿尔山市常态化帮扶资金绩效监控报告》、全部项目绩效监控表、绩效监控问题清单;④《阿尔山市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及评价工作底稿;⑤各项目绩效自评表、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审核问题台账; ⑥各项目复验表、常态化帮扶项目复验汇总台账、复验工作底稿。
3.所有报告、表格、台账应当符合中央、自治区、兴安盟关于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及绩效管理现行政策格式要求;提交成果如经甲方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提出修改意见,乙方须无偿完成修改、补充完善,直至审核通过。
4.乙方应当建立完整工作底稿档案,所有现场核查记录、取证资料、沟通记录完整留存,甲方有权随时调阅乙方全部工作底稿。
(六) 乙方工作质量要求
1.乙方应当配备熟悉常态化帮扶资金政策、财政绩效管理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本项目服务,项目主要工作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开展现场核查、复验时工作人员应当不少于2人。
2.乙方应当严格遵循客观、公正、独立原则开展工作,如实反映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绩效实现实际情况,不得虚构数据、隐瞒问题,不得泄露项目相关涉密资料。
3.严格遵守各项时限要求,接到甲方工作指令后,按时启动现场、案头工作;各类报告、表格按时编制提交,对上级检查、验收提出的咨询,及时予以技术解答。
4.乙方仅提供第三方技术服务,不替代甲方行政审批、资金拨付、项目决策职能;对于项目程序、资金、建设存在的问题只负责如实揭示、提出整改建议,不对项目决策、资金拨付结果承担行政责任。
5.在服务期内,主动跟进中央、自治区最新政策更新,及时按照新政策调整工作方法、指标体系、报告内容,确保服务成果符合最新政策规定。
6.乙方每个季度至少2次组织该项目负责人到阿尔山实地调研,指导工作。或者甲方有工作要求乙方到场,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七)甲方配合义务
1.甲方负责统筹协调各项目实施单位,督促实施单位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批复文件、财务凭证、招投标资料、档案材料等必要工作资料,保障乙方开展现场核查、复验工作条件。
2.甲方及时向乙方传达国家、自治区、盟市、本级关于常态化帮扶资金、绩效管理的政策文件、工作通知、工作要求。
3.甲方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单位配合乙方实地踏勘、业务辅导培训等工作;对乙方提交的各类成果资料,及时组织内部审核并反馈修改意见。
4.甲方不干预乙方独立客观开展技术核查评价工作,尊重乙方专业技术意见。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限开展绩效监控、项目复验、报告编制工作,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成果质量多次修改仍不能满足上级政策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应损失。
2.乙方工作存在弄虚作假、隐瞒重大问题,出具失真报告成果,甲方有权拒付部分或全部服务费用,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3.因甲方未及时协调提供项目资料、未组织实施单位配合,造成乙方工作延误的,服务周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货款支付:根据工作需要,采用分阶段付费方式,甲方在合同签订之后支付乙方50%的合同价款,剩余款项甲方根据乙方项目开展进度进行付款,最高比例不得高于95%,待项目全部完成后支付剩余合同的5%。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采购人根据提出的需求以及采购需求***平台***网站(https://****.cn、内蒙古自治区限额以下采购信息发布专区(https://www.****.gov.cn)***网上竞价公告。***网上竞价项目的供应商***平台-交易执行-网上竞价系统报名,***网上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竞价。
2.供应商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竞价项目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3.供应***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内嵌的报价格式填写报价文件。电子报价文档具法律效力。
4.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货物一览表”的需求,***网上竞价要求在报价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中对货物(如技术要求、详细配置)作出明确、实质响应,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网上竞价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5.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应当为当前市场的主流产品,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正品。若非原装正品货物,则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报价均为含税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产品的安装费、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采购方不另支付安装、人工等费用。
四、网上竞价规则
(一)竞价时间规定。供应商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竞价系统对竞价项目进行设定轮次的报价。
(二)报价规则。 如果有二轮报价,第二次报价的主体为已作出第一次报价的供应商,且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供应商于第二次报价规定时间内未报价的,以第一次报价作为最终报价。
(三)竞价成交规则。 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最后一次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1.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3.报价相同且报价时间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定成交供应商。
五、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竞价成***平台发布竞价成交公告。竞价成交公告应包括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供应商的品牌、型号、价格等内容。竞价失败将在 ***网上竞价系统发布竞价失败公告。
六、合同签订
采购单位应按照竞价成交公告确定的品牌、型号、技术服务参数、价格、数量、交货期限等事项,在 30 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确认合同,采购单位、成交供应商不得变更合同标的和合同条款内容。成交供应商应在送货同时或送货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盖章并送达采购单位。
阿尔山市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2026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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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6150/DRD1wqABLRKCxEZfcN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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