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海陵区西片灌区改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公开
发布时间 : 2026-09-20
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闸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发包人)拟建阳江市海陵区西片灌区改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接受了广东粤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勘察设计人)关于勘察设计的投标,双方就本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 2 条所列合同条件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2.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
(1)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合同条款;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工作大纲;
(6)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书签订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及相互确认的一切文件。
3.发包人应提供给勘察设计人的资料及时间如下:
各阶段有关本工程的批复文件,在上级部门批文下达后提供。
4.本合同勘察设计各阶段交付文件时间为:
(1)勘察阶段:签订合同之日起 30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阶段: 60 日历天,收到工程勘察成果文件之日起 45 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工程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成果经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后 15 日历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3)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技术服务。
(4)设计变更图纸由双方协商确定。
5.本合同勘察、设计费中标下浮率分别为 2.5 %、 2.5 %,中标价为人民币:3000855.00元(叁佰万零捌佰伍拾伍元),其中勘察费暂定为:1141237.50元(壹佰壹拾肆万壹仟贰佰叁拾柒元伍角整),设计费暂定为:1859617.50元(壹佰捌拾伍万玖仟陆佰壹拾柒元伍角)。具体结算金额按合同条款第11条结算;发包人保证按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6.勘察设计人保证按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设计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勘察设计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1.本协议书中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 2 条所列合同条件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2.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
(1)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合同条款;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工作大纲;
(6)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书签订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及相互确认的一切文件。
3.发包人应提供给勘察设计人的资料及时间如下:
各阶段有关本工程的批复文件,在上级部门批文下达后提供。
4.本合同勘察设计各阶段交付文件时间为:
(1)勘察阶段:签订合同之日起 30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阶段: 60 日历天,收到工程勘察成果文件之日起 45 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工程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成果经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后 15 日历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3)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技术服务。
(4)设计变更图纸由双方协商确定。
5.本合同勘察、设计费中标下浮率分别为 2.5 %、 2.5 %,中标价为人民币:3000855.00元(叁佰万零捌佰伍拾伍元),其中勘察费暂定为:1141237.50元(壹佰壹拾肆万壹仟贰佰叁拾柒元伍角整),设计费暂定为:1859617.50元(壹佰捌拾伍万玖仟陆佰壹拾柒元伍角)。具体结算金额按合同条款第11条结算;发包人保证按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6.勘察设计人保证按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设计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勘察设计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附件:
(2026.8.14)勘察设计合同-阳江市海陵区西片灌区改造建设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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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6194/npzFvqABMqitpwL5mYM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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