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 装备技术公司汽提塔、分液罐采购 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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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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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技术公司汽提塔、分液罐采购 |
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见附件 |
(2026年9月) |
★资质要求 |
1.营业执照:应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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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网”(htt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2023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网站为“***网”http://****.gov.cn); 3.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大学除外。 4.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在非公开采购项目中,严禁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一自然人同时持有两家公司非公开上市股份的情形。 5.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6.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应答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上述要求应答人应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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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答人或应答人所提供的第三方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平台》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被采购人所属单位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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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属性 |
本项目仅允许所投汽提塔和分液罐的制造商参标。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必要材料证明具备生产能力,要求如下: ①三体系管理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②厂房证明(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厂房照片等); ③与标的物相关的生产设备证明(需提供设备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设备实物照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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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质 |
1、投标人应具有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ASME)认证的U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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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应具有1个合同的已完成供货的汽提塔的供货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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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交货地点 |
投标文件中承诺满足: 所有货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运抵并交付至天津市滨****路****号****中心三号码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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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 |
投标文件中承诺满足: 质保期:对所供设备提供 12个月的质量保证期,起算日为伊拉克现场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质保期内,对确属供方责任的质量问题,实行免费修复或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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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指标 |
投标文件中承诺供货产品满足采购技术要求书中的所有关键技术指标(星号★条款)。其他技术条款为一般技术指标,允许投标人最多偏离2项且偏离项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提出,否则视为全部满足一般技术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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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须提供的文件 |
详见技术要求书6.4条款“完工资料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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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要求 |
投标文件中承诺满足: 付款方式:银行电汇 付款周期:(1)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全部运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经买方初步验收合格后,卖方向买方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符合买方要求),买方在收到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并审核无误后【45】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7%。 (2)剩余未支付的合同总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买方确认设备无质量问题后,买方依据卖方提供的收据在【45】日内将质保金无息支付给卖方。 (3)如付款到期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则付款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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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8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是否具有参与意向?技术指标、资质要求等是否有修改建议?是否满足商务要求和技术指标?)。
我方商务代表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单位:中海油能源发展****中心
联系人:于续达
联系电话:022-****1317
邮 箱:__****@****.****.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中心
2026年9月11日
2026-09-11 09:00:002026-09-18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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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6281/GZX7jaABMqitpwL5R9z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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